惠而浦主营业务为电器产品,主要产品包括洗衣机、冰箱、厨房电器等。


  惠而浦虚假陈述索赔案,源于此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因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于2018年5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2020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证监会调查,惠而浦存在5大违法事实:


  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


  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该案的管辖法院为合肥中院,在2020年10月份已经进行过一审开庭,至今还未下达一审判决。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7月28日之后卖出或是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因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