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述:当事人在今年五月份被老板发现使用公司财产买汽油转卖出去,使用的是公司发的油卡
  
  老板让当事人赔款,由于油卡是2006年公司就开始发放,于是老板就说当事人06年就开始偷用公司油卡转卖汽油
  
  但是并没有证据,当事人只有五月份那次被摄像头拍下用桶装油,而不是直接把油加到公司车上
  
  老板让当事人赔款道歉,当事人不肯,于是老板就报刑事案件
  
  就这样被关了20天了
  因为没有证据,想问下,刑警这样抓人关人有没有法律依据
  
  涉案金额大概几百块
  
  但是 “已经私下给老板两千,外加一辆摩托车
  
  就是那辆加油的车”
  
  那辆车当初是老板出一部分,当事人出一部分买的
  
  但是现在没有证据说明当事人也出了一部分
  
  老板咬定是他买的
  
  现在是收了两千和一辆车
  
  老板那边说话一套一套的,一边说这边要表示心意给他看,他就跟警察求情,先给3000加上摩托,他越说越过分,去跟他求情一会说心意,一会说2 3万,一会说3 4万,5 6万
  
  提问:如果证据不足放出来了当事人可不可以起诉老板 还有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