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州市汝南办事处下陈村村民被打致轻伤一级,汝州市汝南派出所拒不立案,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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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汝州市公安局汝南派出所
违法办案纵容犯罪一事的
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纪检监察委及信访部的领导!
您好!我叫李爱国,男,汉族,生于1976年3月6日,住汝州市汝南办事处下陈村,电话13781079142现将汝州公安局汝南派出所违法办案,纵容犯罪一事,如实的向您反映,望关注和查处。
2019年12月21日下午约14时左右,汝州市
汝南办事处下陈村村民李松国伙同其子李帅航,因琐事故意挑起事端,到我家门口滋事,我在与他理论过程中,二人不由分说,对我进行残酷殴打,将我右小腿致伤,期间。我二哥李保国发现后,上前予以制止,李松国李帅航父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继续对我和李保国进行殴打,场面惨不忍睹,行凶之后,二人扬长而去。案件发生后,该案由汝南派出所民警万彬涛主办,经司法鉴定,我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李松国李帅航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但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充当李松国李帅航的保护伞,枉顾事实,违法办案,假以我的伤情系李保国所致为由,没有追究李松国李帅航的刑事责任,轻描淡写的仅对二人做出行政处罚,一起恶性的刑事案件就这样被草草了事,致使李松国、李帅航二人至今逍遥法外。
综上,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响应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号召,故据此予以反映,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此事予以关注和查处,恳求依法追究汝州市公安局汝南派出所相关办案人员渎职不作为,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追究李松国李帅航二人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将二人绳之以法,予以严惩和重办,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以此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