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南省冷水江市原饮食公司的下岗职工。2005年单位买断时,我们的一些职工一起集资合法的购买了单位的部分产权。该产权属于共有产权,我们都按份拥有共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2007年开始原饮食公司经理和所谓的新公司(没有经过大家同意)董事长串通一气收购了我们中的部分共有产权,并且联合了开发商,不经我们其他一些共有人的同意,准备强行对拥有共有产权的房屋进行开发。2009年5月开始,市政府拆迁办也强行介入。
    我们多次向冷水江市市委、政府、规划局、国土局反映此情况,这些部门不是推诿就是说管不了。并多次上访至湖南省省委、政府,无果。我们的房产属《物权法》保护,高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从《物权法》角度看,我们和开发商之间只是协议拆迁,而协议拆迁就是一个普通的买卖协议,不涉及公共利益,借公共利益名义对被拆迁人实施行政强迁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是非法的,市政府拆迁办是不应该参与的。
   当然,市委政府对这些地方进行开发我们是支持的,但我们都是下岗职工,是靠这个地方出租来保障最基本的生活的。如果市委政府中没有人得开发商的好处的话,市委政府是不应该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替他们讲话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是开发商的帮凶,我们必须得到应有的补偿。
   2004年湖南嘉禾的强行拆迁曾轰动全国,2009年的冷水江将毫不逊色。现在东西苑将强行拆迁的话,今年的冷水江和2004年的嘉禾将有一比!
  一、西苑商场地段的国有资产从未进行过公开拍卖和任何公示,却被开发商占有;
  二、市政府介入强行拆迁,拆迁办主任在某位市长的指示下,在没有做通房产合法拥有人的工作的情况下,居然给开发商下发拆迁许可证,难道政府是开发商的吗;
  三、未达成开发商单方面拆迁补偿要求的房屋共有者,所有的直系亲属中有国家工作人员的都已经备案,并由政府下发通知给各单位一把手,要求在10月30日前做通家属工作,廉价卖给开发商,否则做下岗处理(现在没有卖的,有些已下岗,有些被告之将被停薪停职);
  四、开发商已经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拆迁,市政府却坐视不理;
  五、房屋的合法拥有者派代表上娄底市政府上访,娄底市政府领导居然也和是开发商一家,还讽刺代表们说‘你们认为冷江的房价和北京一样吗?’。
  六、房屋的合法拥有者派代表上省委、政府上访,一样毫无结果。
  七、该房产和周围地段近半年内多次无缘无故起火,最近一次还造成一人被烧死,难道真这么巧合吗?
  我们不想事情发展到我们那么多人一起上北京,也不想让自己和他人家破人亡,更不想让我们的领导丢乌纱帽。但是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却找不到一个能管此事的主。难道只许有钱人无法无天,老百姓就只能任由宰割吗?难道政府只有等事情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出了人命才出面吗?我们想胡 会为我们做主的,我们相信胡 会管我们的死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