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问题是严肃讨论,我并不提倡,也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说法律不允许就不行的白痴话,因为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可以改的!在这只是探讨一下人是否有吸毒这个权利!
  
  我们知道毒品之所以危害社会,是因为其可怕的成瘾性和高昂的吸食成本,迫使瘾君子盗窃和抢劫来获取毒资。成瘾性的危害是危害吸食者自己的身心健康,但是生命是他自己的,他当然有权利自己结束与社会无关。而高昂的吸食成本则是由于禁毒造成毒品稀缺,从而形成价格暴涨,在成瘾性的驱动下,瘾君子不得不通过盗窃抢劫来获取毒资,进而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这恐怕是禁毒和强制戒毒的根本原因!
  
  但是假设有这样一个艺术家,他通过吸毒来激发灵感,并创作出了不少作品,自己通过自己的作品来获得合法收入,并维持自己吸毒的生活方式,没有因此而盗窃抢劫危害社会!再假设,有这样一个富豪,平时工作劳累,通过少剂量的毒品来放松神经,由于高额的收入,也没有因此违法犯罪!问:国家执法机构是否有权利在已知其吸毒事实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强制戒毒?如果没有,是否意味着人有在不引起犯罪的情况下吸毒的权利?国家是否只有在因此犯罪才有权利执法?
  
  ps:这种例子绝对不是随便虚构的,而是在上层社会,艺术和流行音乐圈这种情况并不罕见,而且象LSD这样的毒品确实有激发灵感的作用!
  
  最后声明,我绝对没有提倡的意思!而是想探讨一下社会对人的自由到底可以宽容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