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北安市杨家乡杨家村委员会拖欠村民承包田20年不归还
文章目录
我是北安市杨家乡杨家村的居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杨家村屯长交接不清导致我家少分得15。2亩土地,1999年村委会与我家签订了补偿协议,村委会承诺在1999年丈量青苗时,从丈量多出来的土地给其解决,如果不能兑现承诺加倍赔偿损失。但经数年催要,村委会一直没有履行承诺,直至2008年末,经过信访,杨家村委员会给我家5000。00元的补偿款,其余欠款入村委会往来账中,经多次催要和信访,土地和欠款一直没有落实。在2019年,在北安市人民调解室调解下,我无耐地放弃了按照双倍计算土地补偿款146693。76元的主张,改为按照市场价实际价格计算共计80000。00元整。村委会承诺2019年年末一次性给付土地补偿款80000。00元整,以及归还15。2亩的土地。并于2019年6月10日在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依法裁定。而在2019年12月31日,村委会实际给我家土地补偿款10000。00元整,承诺在2020年4、5月份村机动地补贴款到账后一次性付清,并签下了欠70000。00的欠据,承诺春季丈量土地时归还15。2亩的土地。然而在2020年村机动地补贴款到账后,我依据调解书和法院裁定多次催要。但村委会以机动地补贴款已经全部偿还村集体修路、修桥等理由,拒不履行调解书和法院的裁定。而归还土地15。2亩一事,春季时是答复是丈量青苗时给付,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没有丈量成功,到秋季时答复说秋整地后再丈量。直至现在冬季已经来临,同样没有丈量成功导致无法归还土地。我于2020年10月28日,在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80000。00元的强制执行,12月1日已经立案12月3日已经收到送达书。我相信,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村委会会给付80000。00元土地补偿款。而索要15。2亩的土地一事,法院解释法院不是土地确权部门,无法裁定。建议我们依据调解书和村委会继续协商解决。但村委会的答复仍是需要丈量土地,事实上2018年村委会已经依据上级土地确权的要求,进行过土地测量,但是对我的答复仍是需要再测量。我的诉求是,要求村委会履行调解书和法院的裁定,依法履行80000。00元的补偿款,归还我家的土地15。2亩,并颁发土地确权证书。
村委会在处理我家这个土地的事情上,让我感觉到:
一、村委会无视人民调解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在调解书和法院裁定履行义务的最后时间没有履行义务,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村委补偿,让我放弃双倍补偿的权利,否则钱数过多,无法达成调解。最终,我在无耐的前提下,签订了调解书,事后,村委会并没有履行调解书的义务。村委会存在欺骗我的嫌疑。
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我家的这个事情,帮助我们彻底解决此事,十分感谢!(来自微博社区客户端)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