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谢堂香,手机号:18086252795
  被举报单位:湖北省十堰市超强房地产有限公被举报人:董事长,王一冲
  被举报人:超强公司经理,毛加国,13986887492

  事情经过:
  一,2009年3月份,我老公武华哲(已于2020年6月26号去世)与湖北省超强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承做房屋水电安装及附属工程协议,当时说好用工程款抵一套房屋。之后因我家租住的房屋快到期不想再续租,找超强公司签购房协议时,他们出尔反尔,以工程没完工,没做最后决算为借口,要求我们交房屋首付款,这就是超强公司算计我老公的第一步。我本来不同意,我老公说:你还怕钱用不完?还要抵车库,于09年7月3号交了154。181万房屋首付款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位于维多利亚8号楼一单元1603),当时协议是我一个人签字,因为农历9月11是我和老公结婚纪念日 ,搬家日子就定在同这天。

  二 ,我老公想办放贷用以工程周转不能办,才发现我家房屋有问题,当时只是以为超强公司把(1603)房屋在银行抵押贷款,我老公跟超强公司的人关系都不错就没过多追究。他们内部协调,用同单元楼(1803)办的放贷,此房屋是超强公司经理(毛加国)的复式楼,与(1703)是一体的。毛加国带我们到房产局签字只为办房贷,结果办的贷款又进了超强公司账户,被他们占用,超强公司又一次把我们坑了,之后并没有按时按量把钱给我老公,这已经是超强公司第二次坑我老公。

  1,之后为我家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我与超强公司经理毛加国交涉两年,一直搪塞说:再办着,再不就是说快了,为此,我与毛加国交涉两年闹的很不愉快。董事长(王一冲)找我老公商量,让其劝劝我不要再闹,说你们花那么多钱装修的,这房子到啥时候都是你们的,只管安心住着,让我们帮帮他们忙。我老公跟我说:大家做事都不容易,谁还没有个困难,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让我先不要再找他们要房产证,等他们把银行贷款还了自然会给我办办房产证,之后一直悬而未果。

  2,我老公找超强公司算账,又以会计去了外地,我老公那片账在会计手上,一直不给算账,其目的怕账算了账,我会找他们要房产证。
  官司前因后果经:

  一,2014年1月份,我老公经人介绍,与开发商(杨飞)签订了一份建房工程协议并打保证金一百万,之后种种借口不开工保证金不退,导致我老公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压的我老公心力交瘁,与同年7月份突发脑溢血,为还债我们不得不把一套位于(顾家岗)以工程款抵得的房屋卖掉。出院后再次找杨飞讨还保证金无果,他趁人之危拿走我老公一张建行卡,刘燕武(杨飞大舅哥)往卡里转了40万,杨飞如数取走。刘燕武之后就找我老公要钱,喷漆撬锁 打人 拘禁坏事干尽。为逼我老公就范,14年农历小年都没放过和大年三十都没放过,第一次因找不着我家具体位置,把楼上邻居(毛加国)门撬坏。

  二,15年4月18号,刘燕武带人把我老公挟持到妇幼保健院关起来至到凌晨,逼迫写一张欠条61。6万和还款计划,随即把我夫妻一同起诉到茅箭法院,捏造事实说给我老公了20现金,买通茅箭法院法官(郑隆田),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更没有证人证明的情况下如数判给我们61。6万夫妻共同债务。

  三,在执行时,因为原告保全的是毛加国的房屋(1803)执行不了,真正属于我家的房屋(1603)因为超强公司一房多卖,于08年就已经把(1603)签在叫朱瑶东和陈巧云两个人名下并在银行办了贷款,超强公司隐瞒了这一事实,于09年7月3号又跟我签了购房协议,导致我们办不了房产证,我家的房屋还是执行不了。原告费尽心机,不惜买通法院,保全的房屋却拍卖不了,原告怎么可能善罢甘休,法院违规操作,在超强公司配合下执行了(1803),一场虚假诉讼官司才圆满成功。
  超强公司落井下石:

  1,2018年6月份,趁我不在家时,以超强公司以董事长(王一冲)为首 、经理(毛加国)、办公室(杨侠)!超强公司会计、物业公司(夏经理)以及王一冲外甥共同参与,找搬家公司在一个晚上把我家财物全部拆除搬空。经多次交涉,8月份办案民警(曹毅)当我们面通知超强公司参与的六个人去办拘留,让我们先回避,回家的路上我们遇着超强公司的人去派出所。之后一个都没拘留,只是于9月16号把搬走的财物还回。

  2,清点财物时发现购房协议和车位使用证都丢了,还丢了不少多东西,被褥和衣服在地下车库过了梅雨季节全部发霉丢掉,我老公当时在朝阳路派出所一一做了登记至今没处理更没有追究超强公司任何责任责任。
  案中案:

  四,超强公司盗走了购房协议,认为高枕无忧了,于18年9月份,以非法占有把我们起诉茅箭法院,庭审时我老公把我家房屋来源当庭做了陈述,我们手里仅存的房屋概况说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及一些与(1603)有关的费用收据都作为证据一并提交,足矣证明我家对该房屋的实际拥有权和居住权,法官仅凭着(1603)登记在超强公司名下 (18年8月份,我老公在茅箭法院执行庭查到,我家房屋还在朱瑶东和陈巧华名下),判决书上却写道:(1603)在14年已经登记在超强公司名下,茅箭法院和超强公司联手作假。18年12份判我们搬出涉嫌房屋,未免牵强。

  1,我们一直没收到判决书更没有收到执行通知。至到19年10份我接到超强公司律师电话,说我们占着超强公司房子赶快给腾了,不然就申请朝阳路派出所强制执行,11月3号,茅箭法院执行局,第一次到家就直接拘留我老公,当时我在楼下才躲过此劫。之后茅箭法院解释说:当时寄判决书时,我老公没接电话视同送达。送达判决书有多种途径,如果实在找不着人不是还可以公告吗?其目的是想剥夺我们上诉权利。

  2,去年11月3号第二次执行,我女儿以我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该房屋是我唯一住房不能强制执行,送一份执行异议并附上我的病情证明被驳回。超强公司再次申请执行。2021年2月23号早上,茅箭法院兴师动众最低10个人,到家里直接把我铐走,要拘留我15天,在医院做完体检后,因等核酸检测报告,在茅箭法院关了一天,我女儿再次把我的病情证明送到执行局,我不宜拘留,晚上放我回家。

  五,我问过我老公当时为什么会选(1603),他说超强公司的人说这套房屋风水好的很,是别人请风水先生看过的,因家里出了点事才把房子退了。超强公司一开始就没安好心,看我老公人实在一次次坑我们。为了抢走我的房屋,毛加国在法院说:当时是房号登记错误,中途找我们换我们不换,超强公司这帮强盗、无赖,为达目的什么谎都敢撒,一百多平的房屋,一句房号登记错误,就想掩盖他们一房多卖的犯罪事实。臭不要脸的超强公司说我们非法占有,那也是超强公司把门打开我们才能占有啊!我们就住超强公司经理楼下,这一占有就10多年,超强公司有那么好欺负?

  人无信不立,再耍不要脸就让你们这帮强盗死在我的刀下,让你们知道公权利并不是万能的!当时是穷疯了还是咋的一房多卖!我
  请微博网友们看看,杨飞和刘燕武郎舅两个合伙欺诈,十堰市茅箭法院制造的冤假错案,案中案,是怎么一步步把我家逼上绝路的,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证想治我于死地,兔子急了还乱咬人呢!所有保护伞们你们听着,我不会再沉默,愿舍一身寡要把皇帝拉下马!
  我的手机号:18086252795

  证据传不上去,请大家原谅!我会为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