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级人民法院的bitch 女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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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纪委监委
您好!我是潍坊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诉讼当事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点半来到他们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参与庭前调查活动。在结束后离开诉讼服务中心并经过服务中心大门时,遭遇他们单位女法警的无故辱骂,请你们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告知我!
我离开并经过服务中心大门时,刚要伸手拉门,一名在大门口倚靠坐着的女法警突然说道,“滚蛋”。我以为她是在和其他的男法警打情骂俏,回头一看她,她呲着牙好像对男法警说,“不是不是”。我觉得蹊跷,想回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那名女法警已经不见踪影。在回家的路上,我越想越不是回事,因为联想到今年9月份初曾经举报诉讼服务中心的女书记员(电话8189186)素质低劣的问题,莫非是该女书记员指使该女法警进行报复?这也不是不可能,潍坊法院的女性工作人员素质低劣是出了名的,简直就是臭不可闻,这绝非污蔑,这是事实!
该女法警在当值工作中,不但违反工作纪律,和男法警打情骂俏,而且还对路过的当事人出言不逊,甚至辱骂,简直不如妓院的青楼女子,至少青楼女子还有职业精神,这个女法警的职业精神呢?上着班,打情骂俏,难道还要直播淫秽行为?厚颜无耻之徒!
法院纪检工作规定,你们纪检部门应当积极调查取证,查看视频监控和询问当值涉案女法警和男法警,调查是否有女书记员指使的报复行为或者至少男女法警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和打情骂俏行为。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告知举报人。这是你们的工作职责,有些素质低劣的纪检工作人员为了渎职牟利,故意将纪检部门的工作职责混同于民事诉讼的被告,愚蠢地认为,当事人举报违法违纪的司法人员,举证责任在于举报人,“谁主张谁举证嘛。”这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和思想,是一种肮脏的意识形态!民事诉讼主体是平等关系,而举报违法违纪法院司法人员,这是一种公民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批评和举报,如何查处,遵照的是法院组织法和国家纪委监委体制制度的规定,而非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他们的视频监控,他们对自己工作人员的询问调查,这是你们和他们的职责和义务,我们普通百姓没有权利介入!
该涉案女法警长相丑陋,举止淫荡,工作期间和男法警打情骂俏,有不雅举止,请调取视频监控取证,如有故意串通女书记员(05368189186)进行报复的行为,则依法解除女书记员和女法警的劳动合同,开除!
潍坊中院在全省甚至全国,那已经是臭不可闻,丑陋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看看他们的女书记员和女法警,就知道他们某些工作人员的素质了,她们沦落到不及青楼的地步,这是他们这个单位文化的塑造,她们不是天生就是恶棍和泼妇,而是在潍坊中院这个大染缸里塑造的恶果。想想,他们某些领导和法官是不是也是在工作期间打情骂俏、不伦不类,让其上行下效,蔚然成风?
希望你们能彻查本案,不遮丑,况且他们也不需要遮丑,他们已经无法再丑,已经是最丑。你们刮骨疗毒,彻查本案,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去遮掩的了,如果遮掩,那是越描越黑。
回头想想,潍坊中院手下这些女法警、女书记员的猥琐龌龊之事,这是国家司法机关吗,这是青楼!他们能把法院开成青楼,他们也是技术高超,聪明绝顶!我们老百姓还怎么批评他们,还怎么监督他们,他们已经没有被批评和被监督的价值,他们已经臭不可闻,臭如狗屎!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