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了五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丢失!】
    当吉林市半导体器件二厂职工突然发现在该破产组长接管该厂期间五年前已交到吉林市社会保险公司的9个月养老保险费已经丢失后,便要求该破产组长复印当年的缴费收据以便与吉林市社会保险公司对账但遭其拒绝,尽管船营区党政领导和市信访办都进行了干预,但无济于事该人仍拒绝提供。按理说只要该人同意提供复印件丢失保险费便和其无关,但是半年多破产组长不遗余力的拒绝给复印缴费收据,还不让该厂职工与保险公司交涉。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足以推定出该人涉嫌参与此案。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转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的规定,破产企业欠保险公司的债务可以核销。但事实却是其胁制该厂职工分担该厂欠保险公司的债务并办理解除与该厂的劳动关系。初步计算每个职工得交一万多元否则不能进入社会养老保险。据此推测,可能出现破产组长依据船民破字第1-8号裁定书办理核销手续,而后瓜分职工替该厂还债的保险金。
   吉林市半导体器件二厂破产情况附:《报价千万元的部优企业竟只被卖了40万元!》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船烂还有三千钉”,头回听说吉林市半导体器件二厂被破产清算组卖了40万元人民币还真有些将信将疑。
   “信”的是,这个破产组名单上的8个人中的7个只是挂名从未露过面,也就是这个破产组只有一个破产组长,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什么事都可以发生;“疑”的是,这个具有近40年历史曾上过电视被评为电子部部优产品的企业,变现所得还债前怎么会只有40万元。
   在该厂给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等相关破产报告中记载工厂占地3000平方米。其位于吉林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具有7层楼的办公综合楼、4层楼的生产车间、2层楼的独立变电所、两层楼的锅炉房……。须知在当地60平米的二手民房还在15万元以上,就是不包括设备、产成品、材料等仅该厂房地产也不至于卖这么点钱,不及2002年4月8日该厂召开的第一次职工大会明确确定的工厂资产出售价格1298万元的零头。
   直到日前看到2007年11月12日发文的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2002)船民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才相信一个报价千万元的部优企业被卖了40万元竟然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