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察枪击案已经发生数天,案情的情况大多数人都有所了解,不再重述。真相如何,警察为何要开枪,应不应该开枪,众说纷纭,目前无从知晓。我们不能简单地完全相信警方的说法,也不能简单地对其说法作出否定。
  1。但是据新浪新闻报道,有一点绝对可以肯定的事实是案发后,死者的同车朋友 王燕鸣先生被警方扣留调查。就本案而言,王燕鸣先生与本案关系不大,充其量是案发现场目击者。他没有任何作案可能性,也没有犯罪嫌疑。但是在此条件下,他竟然被警方扣留。有媒体还报道其弟弟知道后要见他时遭到拒绝,见到他时是案发后的9小时,见面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之后就一直没有他的消息,现在也不知道他是恢复了自由还是还处于警方控制下。一个没有犯罪,也没有犯罪倾向,对社会不构成危害的合法的公民,仅仅因为是一宗枪击案件的目击者就被警方扣留调查,他的人身自由明显受到剥削。就算是案件的目击证人,合法的调查程序也仅仅是被带回协助调查,扣留的时间应该最长不越过48小时吧 ?而且就算是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要求见律师,家人,更何况是目击证人呢!因此,警方扣留王燕鸣调查,不允许见家属是肯定不合法的。gg
  2。对王燕鸣的扣留调查难免会让老百姓联想到,他有可能在被调查期间受到威胁,做出与客观事实不符或与他所见所闻不符的证供。这样的没有做到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调查,无论最终调查结果是怎么样,都难以让人信服。
  3。调查人员的构成问题,案例因为涉及公安部门,因此,合理的做法应该是由独立于公安部门的组织、机构、委员会来进行调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调查程序、方法及结果的公平公正性,调查结果才具有公众信服力。但是据目前的媒体报道到来,暂时未看到有这样的组织或委员会,而是由公安部门来作调查。这就好比村里老王家的小王与老李家的小李打架了,让老王去评理的话,结果能让人信服吗?可能老王由于品德高尚真的可以做到公平公正,但是这是建立在老王是自觉,道德,自我约束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评理机制是不稳定的,不能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做法应该是由权威的独立第三方来评理,例如村长。只有这样的健全的机制才能确保村里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