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过
  我是山东省肥城市的一名普通公民,名叫王子昂,1968年11月生人,汉族,现在在新疆打工。本人因与配偶感情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并且自2013年春节至今,一直分居,夫妻关系实在是到了无法维系的地步。
  于是,在2014年6月10日,本人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收到受理通知书,本案于2014年7月15日开庭,8月17日下达判决,我的代理律师于9月24日收到判决。可是因被告拒收判决,到2015年4月20日还没送达到,在我的一再催促下(电话打到肥城市人民法院主管民事的秦院长那儿),一审判决才在2015年5月11日生效。
  我只能等到六个月以后的2015年11月12日(距离第一次开庭已经过去16个月),又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第二次诉讼。
  定于2016年1月7日开庭。
  这期间,被告还是拒收传票,直到2016年12月21日传票还没送达到,我又再三催促秦院长,并直接给负责送达的人员打电话,后来终于送达到,执行原开庭日期。
  2016年1月7日开庭这天,被告纠集他们家众亲属20多人,把法院的各个进出口都把上,想各种办法不让我参加庭审。看到这种情况,我就给主管这个案子的陈庭长打电话请求帮助,可陈庭长说:“事情 没有发生,我们不能出人管”。于是我又打了110报警,看到110几个警察来了之后,我便和代理律师去向指定的第九审判庭,可刚进入第九审判庭,被告方亲属有6 7个人便冲进来,打了我,并强行把我抬起来,从第九审判庭一直拖到一层大厅。致使我的面部左右两侧、手、腿等多部位受伤,衣服也被撕烂了。其实这当时,110的两名警员在旁边看着被告的人打我、往楼下拖我,他们也不管,法院也没有出动任何一名法警。等被告的人把我拖到一楼大厅后,110的人员才装模作样的开始制止,并把我和被告方的几个人带到桃花源分局进行处理。导致没能开成庭。
  后来,我带着伤回到新疆,多次打电话催问本案的主审张燕法官如何给我处理?她也多次与法院领导汇报,后经研究决定,定于2016年3月15日对本案重新开庭。
  3月15日,我又和代理律师从新疆(我从新疆委托的代理律师)赶过来参加庭审。这次开庭时,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无一人参加庭审,法院开庭,按缺席判决。3月20日,我收到肥城市人民法院对第二次开庭的判决结果,依然是不准离婚。
  我对本案判决不服,并于2016年3月21日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直到2016年8月18日,我才收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寄来的定于2016年8月29日开庭的传票。于是我便赶紧去订我和代理律师回泰安的火车票,可当时是暑假旅游旺季期间,火车票连站票都没有了,我只能订了和代理律师去济南的全价机票。可是,在8月28日收到泰安中院给我打来的电话,说被告拒收传票,不能如期开庭,开庭日期另行通知。我只好退掉机票,两个人机票的退票费,损失近千元。后来,我一直打电话催中院,要求对被告的传票公告,最后,中院的李副院长给我打来电话,通知我2016年11月22日开庭。我又和我的代理律师购买了去泰安的车票,参加了11月22日的庭审。由于某种原因,开庭时我选择了撤诉,撤诉裁定当日生效。
  于是,我又等了六个月,也就是到了2017年5月23日,我可以第三次起诉了,本人便向肥城市人民法院又递交了离婚起诉书。当天收到受理通知和开庭日期及地点,定于2017年6月27日在肥城市管辖的边院法庭开庭。
  因为以前发生过被告纠集众人对我进行殴打及阻止我进法庭的事件,我便在5月25日到了边院法庭向张兴庭长介绍了我的近四年离婚案的情况,并递交了书面请求;
  请求有三点:
  1、能够如期开庭;
  2、让我能够依法、正常的进入审判庭参加庭审;
  3、能够依法、公平、公正的进行判决。
  可是到了2017年6月27日开庭这天,被告又纠集了更多的人(20多人),早早就等在法庭大门口,包括各围墙边上都分散上人,我看到这种情况,便和张庭长打电话,张庭长说,在门外面的事情他们也不好管,于是我的陪同人张哥便进到法庭隔壁的安庄镇派出所,请求帮助,派出所的人说,发生事情就打电话。于是我便朝着法庭大门走去,这时,被告的十几个人就冲上来抓我,我的代理律师就马上110报警打电话,我努力地挣扎,扭打,大约4、5分钟,110出警人员还没到,被告的人将我强行拖到车里,拉到了离法庭50公里以外的她的娘家,并限制我的自由,提出条件把房产都给他们再向我要钱,我说我实在没钱,他们就让我写所有财产包括房产都归被告和我儿子所有,说是我写好了签上字,就协议离婚,去民政办理离婚手续。我也写了,也签字了,可他们又不去了。等到下午14点左右,安庄派出所的吴所长和我的代理律师才把我从他们家解救出来。
  因为当天没开成庭,我回到法庭找张庭长,他说再调解一下,如果被告方在我写的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法庭盖章生效后,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了,若她不签字,只好再定日期开庭了。于是,我便带着满身伤痕,和代理律师回到了新疆等消息。
  后来,我一再给张庭长打电话,张庭长说被告不签字,定于2017年7月28日重新开庭。我只能再购买车票准备回程参加庭审。由于手头拮据,上一次的律师代理费没给付上,这次律师也不给代理了,于是我只能一人参加庭审。
  7月28日开庭这天,我如期而至,倒是没再发生扭打事件,一开始进去后,张庭长还是给我们调解,被告方一直要求要把所有财产都给她,然后再要10万元钱,我实在是没钱,最后调解不成,张庭长说开庭,我进到审判庭坐在原告席上等着,过了几分钟,被告戴着口罩,进入了审判庭,可是还没走到被告席,就坐在地上,貌似抽风起来了,并说要去医院。张庭长就说,今天开不成庭了。我问张庭长,那我不是又白来了,我是从新疆过来啊,要将近8000里地啊!张庭长说,他也没办法。我说,如果下次再开庭,被告再这样,那还是开不成庭吗?张庭长说,是的,不管几次,只要这样,就开不成庭。
  于是,我便又回到新疆等,多次打电话问张庭长,可至今还没给我答复啥时候再开庭。
  鉴于以上出现的种种情况及我所受的不法、不公平待遇,我真是气愤已急!!从2014年6月份开始起诉离婚,至今已近四周年了,我曾6次进出法庭,两次被打,并且没任何部门、任何人给出合法、合理的处理。试问中国的法律还是法律吗?我的人格和法律的尊严一次次被践踏、亵渎,被告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还是法治社会吗?被告目不识丁,试问她的嚣张和阴谋从何而来?若不是她背后有人撑腰,断然不会有如此层出不穷的花样!!就一件普通的离婚案尚且如此,我真是对山东省肥城市的法律及执法人员持怀疑态度了。难道一位普通的公民,连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都没有吗?难道非要逼着一个合法的公民去做非法的事情才好吗?(我实在忍耐不住了,都想做极端的事情了)。
  我要把以上内容转发到全国,让所有人都看一下,评论一下,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
  (后附两次被打照片)

  2017年8月23日

  

  

  

  

  

  
  以上是第一次被打图片
  以下是第二次被打图片
  

  

  

  

  以上是我8月23日发的帖子,帖子发过3小时后,张庭长给我打来电话,说定于8月31日重新开庭。希望有关领导和正义之士对本案的进展多加关注和转发,我会再及时发帖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