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黑心法官郑隆田枉法裁判 坑无辜家破人亡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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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胁迫所得的欠条借助法院这种特殊武器强取豪夺,害我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做恶人有公权力层层保护逍遥法外,受害者上告无门含恨而死,法官无德苍天无眼!
事情经过
2014年1月份,我老公(已于2020年6月29日去世)与开发商杨飞签订了8(楚龙 天籁小区)承建房屋工程协议并打保证金一百万元,之后杨飞以种种借口不开工保证金不退,我老公因这笔保证金致使资金链断裂,因着急于同年去7月份突发脑溢血,在住院期间,为支付高额利息,我们不得不把一套用工程款抵来的房屋卖掉还款。
出院后我老公再次去找杨飞讨还保证金无果,杨飞承诺工程即将开工,他可以帮忙借钱周转(但前提是:开工优先安排这笔保证金来还款),杨飞趁人之危让我老公写了40万借条给他(出借人王红霞始终没有露面)并拿走其一张建行卡。 后因约定的款项没收到,找杨飞索要借条时,杨飞说没借到钱借条没生效已经销毁了,我老公压根不记得卡在杨飞手里,还多次问我有没有拿他建行卡,也就是这张卡让我家万劫不复。
之后再找杨飞要保证金时,杨飞以每次数千元(最多两万)每次一千的次数最多甚至有三百五百的方式进行转账,至到18年共转三十多万,杨飞狡辩称这其中有刘燕武的钱,那杨飞调一份从他自己账户转给我老公的流水,看是不是如他所说:他把建行卡里卡里40取了之后又转给我老公了?谁主张谁举证,杨飞为什么拒绝配合?2020年4月22下午,我老公应十堰市茅箭法院检察官陈雷祥要求,找杨飞要转账流水,杨飞让我老公自己调,晚上就脑溢血住院,我有他两个的通话录音。
2015年1月份,刘燕武(杨飞大舅哥)拿着上述借条找我老公还钱,声称王红霞是他媳妇,并逼迫在他是先写好的保证书(因我老公右手不利索)上签字,为逼我老公就范,刘燕武在我家喷漆、撬锁坏事干尽,第一次撬锁是14年农历小年,因找不到我家错把楼上邻居(毛加国)锁撬坏,因派出所有人,赔一千块钱没追究责任。大年三十我一家人到亲戚家过年,回家锁被撬坏,门外喷的一塌糊涂,堵外边3个小时,由物业出面证明才换的锁。
同年4月18日,刘燕武又带人把我老公挟持到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关起来至到凌晨,胁迫写一张欠条61。6万和还款计划才放其回家。他找不着我家撬错了门,要求我老公承担损失,赔他八千,谁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随即到茅箭法院把我们起诉。同年8月4日开庭,我老公看到刘燕武转建行卡里的40万转账凭证,才知道被他们郎舅两个合伙算计了。听我老公说法官郑隆田当时还挺公正的,庭审时对刘燕武捏造的20现并不支持,并当庭要求刘燕武必须出具原始借条,说如果借条上没约定利息法院是不支持利息的。刘燕武并没有出具原始借条,刘燕武并没有拿出原始借条,双方当庭接受调解 。法官跟我老公说:如果你确实没取卡上的钱不要紧银行有监控。之后多次联系杨飞,让他到法院把事实讲清楚,他在电话里跟我们说:你们又没有借过刘燕武钱怕什么?
15年11月25日,刘燕武又把我家门外喷的一塌糊涂锁被撬坏,忍无可忍我于11月26日,我带着监控室录的视频到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报案没人管,一王姓警察说:必须当场拉住不然他不承认,并且说:门外是公共区我只能证明刘燕武到了我家门外,并不能证明喷漆就是他喷的,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刘燕武那么猖狂,给我回信息说:如果我不报警就是他养的。
出于无奈,我老公于12月16日找郑法官郑隆田反映,郑法官把刘燕武通知到法院一起调解,并当面警告说:我们已经受理了,如果你再这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刘燕武并没有听取法官的劝告,隔三差五就喷漆撬锁。
2016年1月5日,刘燕武喷漆时被我当场拉住,他用喷漆罐把我砸头部砸的血肉模糊,有一伤口缝合7针深见骨,当时血流到地板上警察竟然没看一下我伤到哪里。做伤口比对伤口跟喷漆罐完全吻合,也做了DNA比对,办案民警(华新林)说:他们也知道伤是刘燕武打的,但刘燕武不承认,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说我没有证人证明我的伤就是刘燕武打的不能处理。不但没有出一分钱药费更没有一声道歉,为此,我在派出所和公安信访办找了三年,一次次被警察谩骂有次还差点被打,经过多方信访投诉,才于2018年9月底以刘燕武做了!心脏搭桥!手术不能拘留结案。我老公于19年到茅箭法院起诉刘燕武故意伤害并申请对我的现状做鉴定,至今没有开庭。
16年1月份我出院后收到刘燕武案判决书(判决日期竟然是15年8月10号),郑法官暗箱操作枉法裁判,不光把刘燕武转我老公建行卡40万(流水显示杨飞取走)判给我们,刘燕武虚构的20元现金,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更没有证人证明的情况下,也如数判给我们61。6万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执行期间更为离谱
因我家房屋是09年3月份,我老公在十堰市超强房地产公司承做房屋水电安装工程抵付的,在跟我签购房协议之前,已于08年已经把此房屋签在了朱瑶东和陈巧华名下,并在银行办了贷款,09年7月3号超强公司隐瞒了这一事实,又跟我签订(1603)了购房协议,并由物业公司签发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概况说明书。我老公需要办房贷做工程周转时办不了,超强公司内部协调,用我家楼上(超强公司副经理毛家国的复式楼1803)办的,此房屋根本就没有门,在建房之前已经设计成复式楼。毛加国带我们到房产局签字,只为办放贷,之后房贷进了超强公司账户,并没有按时按量给我老公了,超强公司第二次坑了我们。
我家花了20万装修费,于09年农历9月11入住(1603),之后因一直办不到房产证我跟超强公司闹的很不愉。董事长王一冲找到我老公商量,让劝劝我不要再闹,让我们帮帮他们忙,说让我们安心住,这房子到啥时候都是你们的。我老公跟我说:谁还没有个难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花了这么多钱装修的谁还能给你拿走了?就这样一直悬而未果。
14年我老公突发脑溢血后,被杨飞和刘燕武合伙算计,刘燕武保全了(1803),真正属于我们的房屋没有房产证不能执行,(1803)虽然在房产局有登记,但确实不是我家房屋,连门都没有,也执行不了。因为杨飞刘燕武关系硬,超强公司配合法院,将错就错把1803执行了,再由超强公司买回,使刘燕武虚假诉讼案子圆满成功。
2018年6月份,超强公司趁我不在家时,把我家锁换了,入室把我家财物全部搬空,我于6月17号报警,多次与朝阳路办案民警交涉,才于9月16号只把部分财物还回,在清点财物时发现丢了不少东西,更重要的是盗走了我的购房协议和车位使用证,我老公当时在朝阳路派出所都一一做了登记,为此我又找了快三年至今没有处理,更没有追究超强公司任何责任。
超强公司盗走我购房协议后高枕无忧,于18年9月份以非法占有把我们起诉到茅箭法院,18年8月份因多处信访,茅箭法院执行庭让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姚如意)把我老公带执行庭询问房屋来源,当时工作人员帮忙查的,我家住的(1603)还在朱瑶东和陈巧华名下,12月份下的判决书上显示,(1603)房屋于2014年已经登记在超强公司名下了,这手脚做的真的就天衣无缝吗?
19年10份我接到超强公司律师电话,说我们占着超强公司房子赶快腾房,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不然申请朝阳路派出所强制执行。我老公打电话问超强公司什么时候收到的判决书,人家说好久了。茅箭法院执行庭于19年11月份,第一次到家直接把我老公带去拘留,当时我在楼下才躲过一劫,在拘留所里我老公迫于无奈只好在活解书上签字答应搬出,他怕我着急加病,也想弄清楚为什么我们没有收到判决书,更没有收到执行通知,就直接拘留。
法院的解释是:当时寄判决书时打电话我老公没接视同送达。我家就住超强公司副经理楼下,如果想让我们收到判决书有多种途径,无非是想剥夺我们上诉的权利而已,目的是:当时为刘燕武案执行时超强公司帮了大忙,法院一定要帮超强公司强取豪夺拿走我们的房屋。
我们向执行庭交执行异议两次被拒,后通过邮政寄去两次,没有收到任何回复,2020年11月3号,执行庭依据我老公签字的和解书再次执行,说我老公代替我在和解书上签字了,但和解书上我的名字并非我老公笔迹。
刘燕武虚假诉讼案子再审被驳回,抗诉之路更是一波三折,19年大概3月份我老公向茅箭区检察院提起抗诉,做两次笔录后检察官让撤诉,因杨飞跟我老公有一段通话录音需要杨飞本人去证实其真实性,录音里杨飞承认40万是他取走的,他把钱取了之后给刘燕武了5万元利息,转账流水显示:杨飞通过我老公卡给刘燕武媳妇(王红霞)转了8千元,有15是转入杨飞账户,检察官说杨飞是关键证人他不到场,他们又无权把他给拘去。为此,我们只好在杨飞门口守,有次我一个人去的,杨飞躲在房间里把门反锁着,他媳妇(刘慧娟)对我一番打骂然后报警,诬陷我去她家闹事,拿出离婚证和房屋公正书7给警察看,说我不应该到她家里找杨飞。警察从房间里把杨飞叫了出来,虽然被打也是值得的,毕竟茅箭区检察院没有再让撤诉。
2020年1月10日,收到茅箭区检察院提请市堰市检察院抗诉通知,满以为几年来所遭受的屈辱和磨难会通过检察院抗诉讨回个公道,然而天不遂人愿,4月份检察官陈雷祥让我老公找杨飞,调一份从杨飞账户转给我老公的转账流水,4月22日下午我老公还在给杨飞打电话催,晚上得脑溢血住院,4月19日,检察官陈雷祥通过律师找到我女儿电话要求撤诉,我女儿说我家房子都被拍卖了,撤诉了怎么办?拒绝撤诉,检察官说:房子卖了已经卖了不撤诉这个案子会对你们不利,6月29日我老公去世了,办完后事就收到了检察院不支持申请监督决书,最后一条维权路被检察院堵死,
2020年9月份,我向市委巡查组反应了我的冤案,10月27号法官郑隆田通知我到茅箭,说我有新证据可以再审,他会上报。之后再不接我电话。
2020年12月30号,我在微博社区发帖子,实名揭发郑隆田枉法裁判的事实,两个小时后郑隆田打电话说:让我把帖子删了。4号上班去找他给我再审,31号我微博社区账号被封,上班后打电话又不接电话了。
我同时也向湖北省检察院和最高检甚至中纪委都有信访,然而高检转办省检,最终转办还是归十堰市检察院,12月7号我收到检察院信息:你的信访事项诉求不清不予受理。2021年2月19号,我又收到十堰市检察院信息回复:经审查,你的申诉案件已经办结,请你息访息诉。
2021年1月3号,因杨飞多次承诺给我调一份转账流水并答应先给我1万元,却一直骗我说他在武汉,别人告诉我杨飞一直在家,3号下午我去找他,门都没让进,两口子把我推到楼道一顿殴打后报警,说我私闯民宅,警察根本就不跟我解释的机会,维护的总是恶人,两个个月过去了办案民警一直说伤情鉴定没出来,我在想会不会又要找三年啊!
法制社会朗朗乾坤,我一家遭此劫难却上告无门,两个做恶人有公权力层层保护逍遥法外,公平与正义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请求中纪委 政法委以及媒体监督,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落到实处,为无辜的受害者撑起一片天!
上述若有不实或存在诬陷,本人愿接受任何处罚。 18086252795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