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1年费县探沂镇许由城村村委分三次非法建设楼房,在2013年费县国土资源局将许由城村非法建设的第三批楼房移交费县法院裁定。 2017年8月18费县法院裁定如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6553。3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及其其他设施。并裁定由探沂镇政府商有关机关组织实施,费县国土资源局协助实施。】 费县法院于2017年8月25日将裁定送达探沂镇政府,可到现在探沂镇政府没有按照法院裁定组织对许由城村非法建设的楼房拆除退还土地。
  探沂镇政府的理由很多,楼房已经卖给村民了,村民已经入住没法拆了, 我们想问探沂镇政府的官员是中国的法律大还是你们的权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