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德康农牧有限公司”藐视国家法律、法规侵占村民承土地建大型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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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四川省资中县双河镇芦茅冲村新二社(原三社)村民,“内江德康农牧有限公司”是资中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一家私人企业,主要从事养猪产业,选址芦茅冲村新二社建大型养猪场,该猪场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32亩,建筑总面积约11923。94平米,本计划年岀栏种母猪5000头、种公猪1000头及商品仔猪10000头。这个大型养猪场是高污染企业,对周边几平方公里300多人口,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污染。投资协议载明,政府补贴资金2000万元。
“内江市德康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康公司)以市、县引进项目为名与县、镇、村官滥用职权侵占村民二轮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我们维权被行政拘留,经一审、二审、再审、申请检察监督都不支持我们维权。我们不服办理审案、监督职能都不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而是引用不着真事边际的法条来认定虚假犯法的证据、滥用职权冤处错判。但我们誓死不服向高级人民检察院继续维权。
一、强占村民承包土地依据:
1、资中县国土局2017年7月11日岀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资国土【停】字〔2017〕04—002号),责令“内江德康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康公司)在未完善相关合法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动工。
2、德康公司(被告)法庭提供的2017年6月20日用地协议是伪造的,现任社长卿恩金二审已岀庭质证,称未代表社集体与德康公司签订《设施农用地使用土地协议书》。
3、德康公司提供的2017年7月6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伪造的,违法的,前任新二社社长(原3社)顾勇全二审已岀庭质证,称未代表社集体与德康公司签订正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我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2013年土地确权航拍图详细记载了我们承包土地位置,四至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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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代猪场”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双河镇芦茅冲村新二社
此致
2019年12月8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