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潍坊政法系统刮骨疗伤整治顽瘴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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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为保障人权、维护公正、保护产权、促进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且围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出台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今年两会期间,最高法系列专访也上了媒体的各大头条,借此梳理司法革新的经验和思考,探路新时代审判改革。
每一个冤假错案背后,都有其产生的具体原因,其中针对案件反映的队伍管理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法官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官队伍,是民之所向的期许。在潍坊盛丰面业破产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潍坊滨海法院的三个法官牟明刚、辛光博、赵洪磊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不顾,一而再,再而三的罔顾事实践踏法律,破坏私人合法财产受保护原则,让潍坊滨海成了名副其实的法外之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张同文、崔福涛、王峰三位法官利用2019年3月28日生效的的司法解释驳回2019年1月8日已经发生的法律事实(完全忽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申请人明确有证据可以证明一审不实二审法官不调取证据凭借一审法院说辞驳回申请人上诉请求,让速裁庭变成枉法庭!
债权人以一己之力,从2020年10月份依次向潍坊滨海法院纪检、潍坊滨海纪工委、潍坊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政法委、潍坊市纪委监察委、潍坊市委书记等多个部门实名举报。作为实名举报者,他们的勇气或来自确凿的证据,以及利益被极大的侵犯,还有就是来自社会的良知和责任,因为潍坊的司法环境和营商环境太需要迎合全国司法系统整治的大环境来“刮骨疗毒”、 刀刃向内的进行整改系统内长期以来存在的顽瘴痼疾了。案件在各大媒体竞相曝光的情况下,不管是潍坊滨海法院还是潍坊中院,始终不认错、不纠错。也许,纠正起来要克服重重阻力,要触痛既得利益,而这些既得利益也会翻过来影响审判者和审判机关的既得利益,所以一直得不到纠正,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在真正关键的时候,潍坊政法系统没有突破重围的勇气,不敢讲法治,不愿讲法治。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已经连续三年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但是潍坊滨海法院的三位法官,在对粮食债权的统计过程中,在没有原始凭证的前提下,就非法认定粮食债权,在无任何法律条文可参照的基础上,就判决粮食债权人作为优先受偿权来裁定,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强制执行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于同一个案件,对外地和本地上诉人实行了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双重标准。在破产执行过程中,多次以“不会、不懂具体业务操作”来推搪债权人。潍坊中院的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没有审查债权人的证据,没有进行质证,就下了枉法裁定书。坚持有错必纠,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优良传统,然而,潍坊有些领导干部总是害怕纠错给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顾忌里子、面子不愿意承认错误,这是没有责任心和担当的表现,不符合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精神。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潍坊的各级政法部门务必要拿出勇于担当和刮骨疗毒的精神,知难而进,攻坚克难。
债权人希望潍坊滨海法院和潍坊中院能纠正盛丰面业案件进程中的错误判决,有亡羊补牢的精神,因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肯认错、不敢认错、不去认错,让债权人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正义,增强对自己财产财富的安全感与获得感,从而筑牢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筑牢坚决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