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坛的版主:
  您好,我的《如果可以重结次婚,我不会让婚庆公司把我的录像带弄丢!》帖子请您将其删除好吗?我和宝鸡苑缘婚庆已达成和解,所以不想再因为这样事情烦心了。
  因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不想再跟他们婚庆公司有任何关系,连他们的电话都不想接,看到他们的人就犯恶心!
  先谢谢版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