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媒体使法律知识传播具有更快捷、形象、精确等特点。运用短信平台、移动报、移动台、移动搜索、微信、微博等移动媒体开展普法传播的新路径。开辟了移动媒体时代的法治工作新方向。

  北京法研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新媒体创新法治产品研发、服务的法治服务企业,专业为各类型法治新媒体提供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内容推送、推广传宣及O2O互动等服务。

  “如今,移动媒体作为新生的传媒方式,已经完全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以及生活方式”。

  2015年我国手机网民就已经达到了5。94亿。移动媒体,是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四大媒体之后出现的,被称之为“第五媒体”。它推进司法工作理念的改变。

  移动媒体开辟了普法宣传的新领域

  移动媒体在继承传统四大媒体信息优势的同时,更具有“即发生、即出现、贴身传播、汇集广源资讯”的媒体特性。它“打破空间概念,让信息‘灵动’起来”,移动媒体的概念源于此,也发扬于此。

  移动媒体将互联网的力量从电脑转移到移动手机上,从而诞生了全新的社会文化现象,产生了全新的沟通模式。从这层意义上讲,移动媒体为法治宣传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为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环境,拓展了法治宣传的新渠道和新手段。

  移动媒体使普法宣传传播更快捷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新闻和信息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各大传统媒体都把时效性作为生死存亡的大事。移动即时性、移动性等特点使得它成为信息传播的奇兵。移动的即时接收和动态传播,使信息传递的时间大大缩短,同时使传播的范围扩大。

  传播者可以随时随地把信息传输到用户,速度快,范围广,比报纸发行减少了印制、流通到各个销售分点的时间,更加突出了新闻的时效性。

  移动传播活动处于一种自组织状态,信息可以犹如核子裂变一般迅速扩张传递,任何一个传播系统内的个体既是受众又可以成为传播者。

  一些重要的新闻,例如巴黎大爆炸等都是移动用户最先获知的。巨大的速度优势,为法治宣传插上了一双翅膀。

  移动媒体使普法宣传传播更形象

  心理学专家的研究表明,人们接受外来信息83是通过视觉感官实现的。随着视频、彩WAP和IVR、APP客户端等在移动用户中的广泛运用,移动媒体的表现形式不断丰富,可为人们提供法院、检察院的庭审直播更为形象生动的图文并茂、音视频俱佳的新闻信息。

  移动多媒体信息的感官刺激功能,可以创造一种轻松、愉悦的学习情景,给受众带来逼真的感觉,接受方式由静态向动态演变,其效果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望其项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