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
  李忠杰团结黑恶势力 动用机器残害百姓

  我叫杨红霞,女,现年50岁,家住河南省宜阳县锦屏镇高桥村。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是和外地的上门女婿组成的家庭,由于我男人是外地人,所以我的家人在本地就相对低人一等,被多人看不起,也自然不能和其他村民一样正常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
  1990年10月份,村书记董长水为了动员我去计划生育结扎手术(4项手术),同意照顾我把村里的一块空闲地卖给我做宅基地,因为这块地在高压线下面,别人根本没人要,于是,我就出动全家把地面上的1米多厚的垃圾清理掉,盖了几间房屋,圈了院子,并给村委交了5000元的宅基费用(有收据)。
  2010年,我家房屋上面的高压线路改造被拆除,于是村主任王红民见利起义,纠集一帮社会混混把整条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和其它的空闲地作宅基地都卖了出去,一时间由近百所宅基地被他卖掉,所得款项也当然不知用到哪里,谁有不服,他就让手下的亲信爪牙去威胁、恐吓、毒打他们。我家的宅基地当然也没有跑出王红民的手,王红民纠集多名手下,强行把我家的宅基地霸占并拆毁我家的房屋,我和王红民讲理并阻止他们拆毁房屋,却遭到王红民和他手下爪牙的毒打,我被打了一头血疙瘩,我男人额头也被他们用砖卡子打了血窟窿,我到村委找王怀路支书评理,在村委办公室里,王红民又一次把我毒打一顿,全身多处被打伤,支书不管,没人敢管。
  2002年,为响应国家富民政策,我家建了二个温室大棚(芦荟大棚),面积二亩,造价近20万元。多年来,这二个大棚就是我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2018年上半年,村里因扩宽道路,动员村民拆除路边的所有温室大棚,补偿标准为每个大棚6 10万元,别人有关系有脸面的每一个大棚补偿8万元、10万元不等,我的二个大棚却按最低价每个6万元共12万元补偿,但结果我二个大棚村委却只给我了7。8万元。
  因为我家的宅基地被王红民霸占卖掉,房屋被王红民拆毁,我买的13万块砖也被埋压在地下,损失近20万元。我还多次被黑恶村长王红民等人打成重伤,再加上按最低标准拆迁大棚补偿还差我4。2万元,如果按照最高补偿还差我12。2万元,按中间标准也差我8。2万元,带着这些屈辱和不平,我多次找村镇、县领导喊冤叫屈,但宜阳县的三级政府领导,这么多年也没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2017年10月份,村委又因占用我家宅基地盖楼,2次给我5。8万元作为宅基地补偿款,并强行让我在息访协议书上签字按指印才能领钱。
  2019年3月,我去村委找现任书记董少勇说大棚宅基地问题,谁知刚到村委二楼办公室,董少勇就打电话把已经被免掉村长职务的王红民也叫来了,他带领十几个打手,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毒打一顿,后扬长而去。后经宜阳县人民医院拍片诊断,我的三根肋骨被打骨折、骨盆也被打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当时报警后,锦屏镇派出所也不敢管。
  2019年3月19日,因为我的小孩子在北京打工意外受伤,我准备去北京协商赔偿事宜,谁知我刚买了车票,锦屏镇书记李忠杰就派人把强行我抓走送到县公安局,警察问完笔录后就直接把我拉到洛阳邙山看守所把我关了起来。后来,宜阳县检察院对我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2019年4月,宜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我判处1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判刑后,我被送到郑州女子监狱服刑。因为我的肋骨和骨盆骨折没有痊愈,几经折腾病情加重,狱中出现并发症我尿失禁,多亏狱警的关心照顾才让我在1年零3个月的刑期中捡回了一条命。
  董氏黑恶势力组织盘踞高桥村多年,并辐射周边村庄。多年来,他们利用村支书的权势力,动用家族势力,召集社会皮皮、混混和刑满释放人员,用金钱和地头蛇优势勾结乡干部派出所警察,霸占集体利益,侵占村民利益,半夜私闯民宅,随意殴打村民,多名村民被打成重伤,无人管无人问,依法信访的村民,不是被他们做局按“敲诈政府罪”和“寻衅滋事罪”关进监狱,就是被他们非法拘禁起来。堂堂的一个锦屏镇被他们弄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状如地狱。黑恶王红民也是董氏黑恶势力组织的一员得力干将,是董氏黑恶组织的八大金刚之一。借助董氏黑恶势力的威势,整天纠集一帮黑混混,拉帮结派,随意殴打村民,抢占村民财物,霸占集体财物,欺男霸女,横行霸道,却无人敢管问,难道国家的打黑除恶政策没有发到宜阳县?宜阳县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董氏黑恶势力和李忠杰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动用国家机器,强行把我抓进监狱判刑,天理难容!你们利用人民给你们的权利残害百姓禽兽不如!你们会遭天谴的!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错吗?我寻啥衅滋啥事了?试问李忠杰,试问宜阳县公检法,我依法信访犯哪家王法了?你们随便动用手中的权力,用国家机器来镇压一个手无寸铁的维权老百姓,你们真把你们祖宗的脸丢尽了!你们的霸凌强盗行为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