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人制造了冤假错案,犯了国法,应不应受法律的制裁?!赔偿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不赔偿,那说明了一个显浅的道理:那不叫公安机关,叫土匪!所以赔偿不是谁救济谁的问题,应严肃对待这个赔偿问题的性质!!请大家探讨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