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恳请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依法办案
  尊敬的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李鸿斌局长
  本人于2020年5月10日收到贵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2020年5月12日,本人依法对“不予立案通知书”提出了“复议申请”,并通过EMS寄给了裕安分局李鸿斌局长,2020年5月13日,由贵局徐芳代收。
  该“复议申请”寄出,已经23天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7天书面回复。贵局如果撤销“不予立案通知书”,应当在7日内作出“立案通知书”,并及时告知本人;贵局如果维持“不予立案通知书”,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本人向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由于该案于2019年8月9日实名举报并呈送至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扫黑办,裕安区扫黑办当日移送到裕安区公安分局,已经是9个月加26天了。
  恳请贵局依法办案,作出及时的处理决定!
  犯罪嫌疑人徐x锋、徐x涛、徐x松、吴x锋,在本人不知情的前提下,对本人实施强迫交易,将本人的回迁安置协议房价值500多万元、年租金二十多万元的“瑞华园29号楼119、219商铺”偷窃而去,构成强迫交易罪;同时,徐x锋、徐x涛、徐x松、吴x锋以签定“安置结算协议书”实施合同诈骗,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另外,徐x锋、徐x涛、徐x松的确权证书是恶意编造的,涉嫌构成诈骗罪、逃税罪等罪种。
  尽管吴x锋多次强调其是被犯罪嫌疑人徐x锋、徐x涛、徐x松、徐x茂、黄x菊强迫而提供服务的,但是不改变吴x锋与徐x锋、徐x涛、徐x松、徐x茂、黄x菊共同对本人实施的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
  贵局对上述的犯罪嫌疑人压案、久拖不办,意在使上述的犯罪嫌疑人不受刑法追责,贵局的行为涉嫌严重的违纪违法。
  一个月前,本人向贵局申请对“徐x锋、徐x涛、徐x松、吴x锋”予以刑事拘留,贵局不予理睬,致使上述的犯罪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洋洋自得。
  近来一段时间,互联网上扫黑除恶、反腐败的信息真不少。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人因严重的违纪违法,被逮起来的不少。
  公务员不是铁饭碗,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才是铁饭碗的基石!
  特此在互联网上发帖催办!
  催办人:鲁文贤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