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腕是抵抗的结果吗?
  
  
  湖北初二学生夏晶晶为了保护8元钱的班费不被抢走,与三个拦路抢劫者搏斗,被穷凶极恶的抢匪一刀砍断右手腕。有人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认为晶晶这样做不值得,为了八元班费失去一只手腕不值得,认为这是学校生命教育缺失的后果。宁为瓦全,不为玉碎。并训诲说:面对强大凶残的歹徒,放弃抵抗把钱乖乖交上乃是上上策。歹徒拿了钱财肯定走人,肯定不会再伤害你,你便可以逢凶化吉,消财免灾了。
  断腕是抵抗的结果吗?放弃抵抗就一定不会再受到伤害,不会断腕吗?让我们看看历史!七十年前,国民党政府放弃抵抗,把繁华的六朝故都留归日本鬼子。等待这个繁华故都的是什么?是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上世纪末贵州有个强奸犯,深夜强暴之后就卡死对方,数年内奸杀了十五六人。直到最后一个女孩抵抗了、逃脱了,才将他绳之以法。如果女孩听从精英的训诲,以为强奸犯发泄了兽欲,自己就安全了,放弃抵抗,恐怕这个恶魔今天还在作恶。奸杀的无辜女孩还会增加N 个。绑架者选择杀害人质撕票,并不是撕票能够给他们带来钱财,而是他们的残暴本性使然。抢劫者因为行人身上钱财太少而拳脚相加的新闻并不少见。由此看来,放弃抵抗照样会受到伤害,甚至比抵抗更残暴的伤害!
  如果歹徒仅仅是冲着钱财,盗窃无疑比抢劫安全得多,稳妥得多。选择抢劫而非盗窃,说明歹徒有除钱财之外的企求。 施虐的企求。在毒打、狂殴、狠踢、猛刺中寻求征服之乐、流血之乐、罪恶之乐!抢劫者有施暴的心理倾向早已为犯罪心理学所证明。施暴本身就是目的,而非仅仅是牟取钱财的手段。施暴之乐是无法从钱财中获得的。
  就是说,歹徒除了贪图晶晶手里的八元钱外,本来就存在伤害晶晶的主观恶意。他们以伤害这个可怜的中学生为乐,并非为了区区八元钱而兵刃相加。如果晶晶不反抗,他们同样会砍伤他,他们以砍人为乐,砍人不是牟财的手段。如果单单为了钱,三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的歹徒无须动刀,从一个初二学生手里抢钱并非难事。
  施暴歹徒从没有承诺过放弃抵抗就一定不伤害晶晶。“放弃抵抗一定能保全性命、避免流血”纯属以精英自居的评论者一相情愿的呓语!听信这样的呓语,只会抑正扶邪、只会助长暴徒的嚣张气焰。
  没有人质问歹徒:为了区区八元钱,砍伤一个十六岁孩子值得不值得,你们得到八元钱的同时,一个花季少年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落下终身残疾,你们于心何忍?!却有人质问晶晶,这个躺在病床上的可怜孩子,为了八元钱失去手腕值得不值得?仿佛断腕是他自惹的,仿佛他的过错比那几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还大!
  为什么没有人谴责残暴的作恶者,却有人指责勇敢的 正义者?这就是当下的舆论导向吗?!
  该珍惜生命的到底是谁?该接受生命教育的到底是谁?是凶残的歹徒?是可怜的晶晶?还是总在批评晶晶从不谴责歹徒的精英?
  抵抗有阵亡的可能,做俘虏就一定安全一定能保命吗?宁为瓦全,不为玉碎。最后的结果恐怕是瓦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