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法律硕士复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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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征如下:
1。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2)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
(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的具体贯彻。
(4)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符合法律规范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而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和实现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3)承认法律关系的意志性,并不能否认它的客观性。
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考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2014年法学论述题35)▲▲
1。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权利与义务有过离合关系。
2。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3。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
4。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互补关系。
5。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与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
6。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
【考点】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特征如下:
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补偿与制裁。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其中破坏责任关系是前因,追究责任或承受制裁是后果。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