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人民法院:公诉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却迟迟不宣判 2021-05-14 文章目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14 抚顺张恩山曝光中央政法委巡视组查处交通局长夏双杰严重违法犯罪非法拘禁抚顺铝厂职工 上一篇 实名举报云南昭通市昭阳区多名城管人员违欧打村的报道(转)【转载】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