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官员百般庇护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汪洪,局长王俊刚意欲何为?
文章目录
河南省漯河市部分官员百般庇护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汪洪、局长王俊刚意欲何为?
我叫张小萍,电话 :15239562477是控告漯河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原副局长汪洪、现任局长王俊刚违反党纪警纪的实名举报人。我再次向上级领导部门和公众举报二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和漯河市个别领导和部门不作为甚至欺上瞒下、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表现:
一、汪洪的违纪违法事实:其用人民警察副局长的身份和职权,长期公开的在自己的辖区无视法纪规定和组织纪律,公开投资经营洗浴色情按摩场所(大浪淘沙), 搞房地产开发(珠江路东段),因经营色情按摩场所,就曾于2013年被人举报并受到市公安局纪委调查。之后仍继续经营、牟取暴利,严重败坏了党风警风。更有甚者,被控告人汪洪还以欺诈手段向社会上的组织和个人骗款达上千万元,用于经营和消费。为了达到不还债务的目的,汪洪办理了假离婚和提前退休,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就被控告人汪洪违纪事实和因违纪受到组织调查后仍然甚至变本加厉继续违纪的事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汪洪理应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侦查机关。但是,漯河市公安局却口头告知给予汪洪“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的处理结果,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向控告人书面答复汪洪的违纪事实、处理依据。市公安局纪委明目张胆的包庇汪洪,欺骗控告人。
二、王俊刚的违纪事实:其身为局长,是汪洪违法违纪的知情者,特别是汪洪在公安局隔壁公开投资经营洗浴色情按摩场所,在自己的管区内搞房地产开发,王俊刚作为局长和管区的最高治安行政长官,完全是知情的!汪洪为了逃避组织和行政处理,恶意逃避债务,不但故意转移财产,还在局长王俊刚的包庇纵容下,以辞职、提前退休的方法和手段,欺骗上级,逃避组织处理。应依法追究其监管缺失,包庇纵容的责任!
就被控告人王俊刚的违纪事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抛开其包庇纵容的事实,理应承担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受到党政纪处理。但是,漯河市公安局先是拒绝答复,8月9日,市公安局纪委的程警官又以王俊刚是市管干部,市局纪委无权处理为由搪塞。难道王俊刚是市管干部就可以不被法律追究了吗?
三、漯河市公安局、市信访局个别官员的不作为甚至欺上瞒下、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表现
(一)漯河市公安局纪检委的不作为甚至故意包庇的表现:
此案于2017年5月3日、6日,就由控告人分别直接向市纪委、是公安局纪委递交控告材料,纪委程警官接到了材料。5月18日,此材料已由漯河市委副书记王勇批转到漯河市公安局纪委,他们不是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依法查处,而是拖着不办,以种种手段欺骗领导。在此后的时间里,控告人既找不到程姓警官,多次打公安纪检电话也无人接听,就像石沉大海,更无人找控告人反馈情况,也没有任何组织找汪洪询问调查。无奈,6月28日,控告人电话询问漯河市公安局信访贾科长,得到的回答却十分搞笑:你控告的案子局纪委正在查,但是纪委忙的很,你的事只能见缝插针(录音为据)。更有甚者,在8月9日控告人终于打通市公安纪委电话,向纪委程警官询问时,程警官竟公然撒谎,颠倒黑白,先是称从未收到过控告人的材料,而是按照市委王勇书记于2017年4月底举报人在“微博论坛”上发的帖子,以社会舆情的名义开展调查,公然说谎。还说市公安督察已经给我处理结果,并且有记录,满口谎言无赖滑稽之极。实际情况是:2017年6月25日,在控告人状告无门,汪洪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处理的情况下,控告人以实名的方式在《微博社区》发帖,向社会披露汪洪等人的违法违纪事实;程警官又称:汪洪的调查是由督察部门进行的,纪委给的处理,调查情况他也不清楚。但是,此案既然由督察部门办理,作为控告人他们却没有向控告人询问过汪洪的违纪情况,倒是2017年6月30日,漯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以协助调查汪洪违法违纪问题为由,把控告人骗到公安局,质问控告人帖子是谁写的、谁发的,什么目的,绝口不提汪洪违法违纪的问题(以上均有录音为证)。
(二)漯河市公安局信访科不依法立案、答复控告人的表现
此案的控告材料早在今年4月18日、5月2日就分别以人访的方式向开发区分局、漯河市公安局信访科举报控告,他们不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此案,而是采取拖延哄骗的方式对付控告人。此后,每当市公安局信访局长接待日,控告人都要前去人访,每次接访的领导不是解决问题,而是用种种借口将控告人骗出打发走。为了让汪洪、王俊刚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理,控告人搜集了大量的证据、线索,多次向市公安局贾科长反映,要求收转,但他们都压着不办,也不找控告人调查。无奈控告人向市信访局有关领导反映,6月29日,漯河市公安局信访科通知我,说是要了解汪洪违纪的情况。到了市公安局后,却是让控告人补签落款是开发区公安局5月25日的不予立案告知书,内容由控告汪洪、王俊刚违法违纪篡改为“民间借款”,这些行为是在公然造假,对抗上级,欺骗群众。2017年7月11日,我再次到漯河市公安局人访,喻全胜副局长在市公安局信访室接待我,他称也是刚刚知道我的事,仍没有给我任何说法。种种情况表明,市公安局信访科根本就没有将举报人的控告材料向领导报告,而是公然压下,拖着不办、欺上瞒下。喻全胜副局长作为主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我递交控告材料这么长时间竟不知道此事!在我向市公安信访多次要书面答复无果的情况下,8月4日我来到市信访局反映市公安局不按信访条例给信访人书面答复,不作为。2017年8月7日,控告人拿着漯河市信访局出具的要求市公安局受理的《告知单》,市公安信访接待的于警官不予接受,先是称公安局不是信访部门,被控告人质问后,又称控告人反映的不是信访事项。当被问及公安部门的信访事项是什么时,他仍然答不出来。分明是在借口推诿扯皮(录音为证)。2017年8月8日,市局接待领导王伟仍不接《告知单》,称当日下午给答复,但至今却没有了音信。
(三)漯河市信访局个别官员对控告人敷衍塞责,踢皮球的表现
在漯河市公安局不按照《信访条例》受理控告人的信访诉求的情况下,2017年8月4日,控告人依照《信访条例》和新颁布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向市信访局接待的谢科长递交材料。他先把我推给了在信访局接待的市纪委姓王的工作人员,姓王的又给我推回给谢科长,谢科长当日给我移交到漯河市检察院,市检察院详细看了控告材料后,仔细解释了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并向市信访局写出了情况说明。8月7日,谢科长又以不属于信访局受理范围为由,再次推给市公安局,至今仍在市信访局和市公安局之间“踢皮球”。
种种迹象表明,漯河市个别官员是要隐瞒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为什么拒不执行上级的指示,对待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不依法办理。不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事,而是敷衍塞责、欺骗上级,导致矛盾激化,公然侵害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受害者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疲于奔波于多个部门之间。为什么公安机关知法犯法、公然违反信访程序不予立案、告知、书面答复,侵害控告人信访的合法权益?恳请领导明察,为我们受害者讨回公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