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南昌轨道交通公司莫胡来(第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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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南昌轨道交通公司莫胡来(第二稿)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2020年8月21日,我发现我家院门外的大街上贴出《通告》,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落款公章有三个:贵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三标项目经理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区政府的公章应该是假的,因为外围的字很清晰,但国徽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里面的天安门、五角星、稻麦穗、齿轮、绶带的影像完全没有。(备注:不可能十个字那么清楚,而国徽一团模糊。)
《通告》的正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住户:
你们好!
根据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建设需要,上沙沟站至起凤路站盾构区间涉及下穿青(山)南(路)社区下沙沟8号,45号,48号和佘山社区青山南路409号2楼、7楼、8楼,4排单层平房,青山南路447号,青山南路251号(老上海馄饨店及香烛店)。为保证施工和房屋安全,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从地铁建设的图纸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到以上房屋的结构安全鉴定,都进行了专家论证评审,论证结果为施工期间房屋是安全可控的。在盾构穿越期间,由于盾构在掘进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振动、噪音及地下工程施工具有不确定等因素,本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为最大限度降低盾构施工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建议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住户进行临时撤离,同时将对撤离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待盾构安全穿越后,对房屋进行再鉴定,根据鉴定报告按期回迁。临时撤离事项具体如下:
一、盾构作业及房屋再鉴定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
二、人员撤离范围及补助时间
对青(山)南(路)社区下沙沟8号,45号,48号和佘山社区青山南路409号2楼、7楼、8楼,4排单层平房,青山南路447号,青山南路251号(老上海馄饨店及香烛店)进行临时撤离。
人员临时撤离补助时间为2020年9月1日00 :00时至2020年10月31日24 :00时共61天。在此期间相关住户必须撤离房屋,逾期未撤离或撤离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私自入户或居住的将不再支付补助费用。 如因地铁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后续延长期间补助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补助标准同前期标准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临时撤离期间,请各住户将贵重物品一次性搬离,并自行安排地方存放;
2、临时撤离期间,请各住户关闭好自家门、窗、水、电、煤气等设施;
3、临时撤离期间,我们将安排专业安保人员对已撤离房屋进行贴封条封闭并进行巡查;
4、盾构穿越完成后我们将及时张贴回迁公告,请各住户按照公告通知及时回迁。
此通告公示期为7天(2020。8。15—2020。8。21)
感谢你们对地铁建设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由此给各位住户造成的不便,敬请你们谅解!
以上《通告》,我进行了拍照并揭下了二份保存。认真研读以上《通告》全文,可以发现以下问题:
1、第一段落写“建议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住户进行临时撤离,同时将对撤离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
第三段落写“在此期间相关住户必须撤离房屋,逾期未撤离或撤离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私自入户或居住的将不再支付补助费用。”
以上二句话明确、明显互相矛盾:第一句话是建议,住户可撤离,也可不撤离。第二句话是必须撤离。
2、对撤离人员的认定程序、认定手续、补助标准(按人口发放还是按户发放)及发放时间只字未提,明显在玩阴谋、玩算计、玩骗术,如此心术不正,明确提示:贵公司明显缺乏诚信、诚实、诚意。为此,受众理解混乱,茫然而不知所措,同时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低估,尊严受到了践踏,人格受到了污辱,很郁闷,很纠结,很忧惧。
3、贵公司不在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之列,与住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没有发布命令的资格和权力,也没有强制执行的资格和权力,所以,奉劝贵公司莫胡来。
4、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头几年,毛顺茂担任一把手(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8月10日,微博社区(法治论坛)、微博杂谈发表了我写作的《毛顺茂非法倒卖土地1。5万亩》,该文中写:
一、收储土地1。5万亩并实现了利润套现
2020年5月12日,我以《原南昌市建委副主任毛顺茂涉嫌腐败的线索(简写篇)》为题向省监察委网站成功举报(已获得查询码。)(毛顺茂经营同类企业、两头拿工资。)
2020年8月7日,我以《吉安市副市长毛顺茂的原始腐败大起底》为题向省监察委网站成功举报(已获得查询码。)
意犹未尽,特补充以下内容:
央广网江西分网2015 06 15 发表的《毛顺茂:南昌地铁梦我的梦》一文中写:去年上半年,仅用3个月时间便平稳完成了1号线2707户、41。6万平方米的征收任务。在目前正在进行的2号线20。1万平方米房屋征收工作中,做到“温故而知新”,自4月20日房屋评估价公布以来,仅用10天左右的时间,便实现了完成任务过半。同时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已协议收储土地1。5万亩。两年来,集团总资产从30亿元增至过300亿元,净资产从1。6亿元增至过200亿元,增幅均超百倍,从而进一步激活了企业造血功能,为五年内将企业打造成资产超千亿的轨道交通综合服务型集团打下了坚实基础。
备注:制毒贩毒都没这么赚钱。征收土地最多持平或略有盈利。而且,自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染指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征收部门一律由政府确定为同级房管局,征收实施单位一律由政府确定为同级征收办(同级房管局的事业单位),征收工作最多持平或略有盈利。
根据《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5条,具备土地储备资格的机构是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而且,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也只能储备不能倒卖(只能进不能出),挂牌拍卖、土地划拨、协议出租均由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
以毛顺茂为一把手(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直接协议收储土地1。5万亩并实现了利润套现,证明他已经完成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把土地卖给了下家。
而且,据我判断,其不光收储南昌地铁沿线的土地,而且掠夺城中村、国有困难(严重亏损)企业的土地,引发许多绵延不断地群体上访,至今呈胶着状态。这些土地是城中村农民赖以生存的家园、困难企业职工社保欠费的来源,如此劫贫济己(明火执仗),让弱势人群心寒、恐惧!
退一万步,要以低廉的价格收储土地,也应该由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收储,成果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国家接收,而不能由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收入囊中(毛顺茂据此冒贪天功)。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76号)第一条第(六)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二条: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刑法》第228条,其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特别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毛顺茂应受到行政处分。
综上,贵公司存在巨大的污秽,应当接受教训,不要利用国有独资企业的优势地位碾压受众。
最后,非常冒昧地问二句:1、区政府的公章真是假的吗?2、听说南昌地铁没取得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相关批文,真的吗?
如果贵公司认为我以上谨小慎微地建议冒犯了您的虎威,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或刑事自诉追究我对应的责任,我保证应诉,除此之外,有请贵公司不要使用非法的手段进行报复,不要一味地蛮干、瞎搞,把事情搞得更糟,彻底成为死局。
此致
敬礼!
黄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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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3日第二稿。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