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一个黑心法官要当上海市“平安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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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平安英雄第84号候选人闸北法院刑庭法官刘敏,这个在媒体上竭力表现自己很公正、清廉、无私的家伙其实是一个目无法纪、无法无天,为了一己私利敢于捏造证据、混淆黑白、玩弄法律的腐败分子,如果她这样的人可以当上平安英雄,不仅不可能保一方平安,不知道有多少无辜受害的百姓要遭殃,她这样的人继续从事审判工作只会让法官这个原本庄严、崇高的名称蒙羞,根本就不能让这样的人继续鱼肉百姓。
2007年9月20日,刘敏承办了案号为(2007)闸刑初字第1009号被告李晓冬交通肇事一案。该案被告在今年7月驾驶土方车撞死骑车行人,负事故全责,当即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移送起诉,但刘敏收到该案后仅使用了4天,并在开庭之前就制作好判决书,短短十分钟庭审,就判决被告缓刑一年并当庭释放,这样急匆匆的审理并释放被告,刘敏根本就不通知同在闸北法院一起工作的被害人家属,并且时隔数月都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显然就是徇私舞弊,设法让被告逃避法律制裁。
事后审查就可以发觉该案存在严重违法情节,包括有严重违规刑诉法规定,程序错误、捏造事实,重罪轻判、量刑畸轻,损害了被害人一方的合法诉讼权利,给被害人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这种枉法裁判不仅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而且这种裁判践踏了法律、损害了法院的公正形象和公信力。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该案存在的具体问题有:
一、该起交通肇事发生在闸北区,但被害人的亲生子女是闸北法院的在职法官,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制度规定,由于闸北法院的法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闸北法院可能需要回避,是否可以承办此案必须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能自作主张由闸北法院审理,刘敏收到该案后,明知此案被害人家属身份,却不向上级汇报,反而在4天内匆忙受理并审结,显然主观上有意规避法律规定,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依法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参加庭审、发表自己意见和提起抗诉的法定权利,但该案从检察院移送起诉直到法院审理完毕,刘敏未将起诉状、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同在一栋办公楼内工作的被害人家属,既不告知被害人本案已经进入审理阶段,也未征询被害人的意见,放掉被告后也不告知被害人一方此案已经处理完毕。事实上剥夺了被害人一方的法定权利和陈述意见的机会,被害人不知道判决结果更拿不到判决书,这样就不能通过检察院提起抗诉,实际上刘敏就是不给被害人纠正案件错误的任何可能,刘敏这个从事刑事审判长达20年之久的法官对本案被害人权利如此“疏忽”,其目的就只有一个-瞒着被害人家属为被告人开脱。
三、在开庭中刘敏为了达到重罪轻判,为被告人开脱的目的,在检察院和被告人都没有说到已经全额支付赔款的情况下,她自己凭空捏造了被告已经实际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内容并写进了刑事判决书,并煞有其事地在说明该节情况有支付凭证作证,可是被告处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赔偿款支付凭证,该支付凭证至今在被害人一方手中。被告已经赔偿的依据从何说起?
事实其实是由于被告和肇事单位推翻了在交警队调解下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拒绝履行赔偿协议,一分钱也未偿付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总额高达几十万元,被告只是一个在上海打工没几年的外来青年农民工,根本没有能力偿付这么大的赔款,具备正常社会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而且是否已经赔付,刘敏只需要打个电话给被害人家属核实一下就可以知道真相,但刘敏心怀鬼胎、暗箱操作,根本就不敢也不愿和被害人一方联系,其故意捏造已经赔偿一节就是为了被告开脱创造足够的理由和借口。
四、捏造事实、量刑畸轻,使得被害人家属雪上加霜,悲痛中又再次不得不承受司法不公的打击。
刘敏捏造被告已经全额赔付经济损失的情节,并将其作为减轻被告刑事责任的关键依据,作出了判一缓一的判决,并且刘敏还在庭审前事先就制作好判决书,当庭就将被拘禁的被告释放,实际上也就是出现了撞死人一分钱不赔就可以逃脱法律惩罚的结局,这样的判决合理合法吗?这种不公正判决完全就是在纵然罪犯,甚至比交通肇事本身更为恶劣、丑陋,让被害人家属已经受伤的内心再次收到更为惨痛的打击直到对法院绝望。所有知道这个结果的人都觉得刘敏这样的判决错的都离谱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家属才打听得知该案结果,而刘敏面对被害人家属的疑问,居然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地认为自己办案没有任何错误,反而埋怨被害人子女,她甚至声称:为什么你们(被害人家属)不事先打个电话说一下。试问,人世间什么事情最大?不就是生离死别?你刘敏自己标榜伸张正义、惩恶扬善,同事的父亲已经因车祸去世了,你居然连最基本的人道精神都不顾忌,不仅仅做不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公正立场,而且火上浇油,反过来欺负自己的同事,在死者家属的伤口上又恶狠狠的撒上一把粗盐,哪里还有半点主持正义、依法判案的模样。而且,连涉及本院同事的刑事案子都需要向她刘敏打招呼、托关系才能得到公正对待,我们不敢想象,既然熟悉法律法规、了解司法程序的法官同事都没法在刘敏手上得到公正。那么无权无势无关系的平头百姓在刘敏这样的法官手中还有什么公正和青天可见?你刘敏还有什么不敢做的,那些受尽犯罪分子侵害已经饱受痛苦的被害人该向谁去伸冤?大家看,这样肆无忌惮、强横狂妄的黑心法官到底是在保一方平安还是在祸害一方?这样的人还有没有资格继续从事法官工作?
被害人原为插队东北边疆的知青。为人一直忠厚勤奋,一人挑起家庭的重担。他上有八十多岁身患重病的父亲需要赡养,自己的妻子至今都没有上海户口和工作,也需要他抚养,他的突然离世已经让一个原本温馨和谐的家庭不复存在,父亲妻子一下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依靠和家庭的顶梁柱,而现在由于刘敏贪赃枉法,肇事司机在光天化日之下可以一分钱都不赔就逍遥法外,刘敏这种卑劣的行为让被害人家属心头滴血,夜不能寐,听说刘敏还要被评选为上海市平安英雄,她已经祸害了被害人一家,要是她当选了,要祸害的老百姓就更多了,而且现在同一个法院的法官都没法从刘敏那里得到公正的判决和对罪犯的惩罚,那么那些不熟悉法律、不懂得法律制度的普通老百姓就更没活路了。刘敏自己引用哲学家的名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决,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还吹嘘她不让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或是重罪轻判,但也不让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事实上呢?这起案子或许只是冰山一角,这次刘敏敢把涉及自己同事的案子都如此处理掉,毫不顾虑被害人家属也是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法官,熟悉并了解审判全过程;那么可想而知,她的胆子也不是第一天就变得这么大的,她这样肆无忌惮的玩弄法律肯定不是第一次,敢让她如此肆无忌惮的暗箱操作,枉法裁判的背后必然有着一条腐败利益链。由这起案件起始,如果不对她进行处理,那刘敏这样的只手遮天的违法判案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现在党中央、人民政府在大力构建法制社会,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老百姓不相信象刘敏这样的黑心法官还能继续这样猖狂下去。
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领导,重视起这件事情,依法办事,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也希望所有看到这个消息的人都能拿出你们的正义感,为别人也为我们老百姓自己伸张正义,得到公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