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3点,在江西省德兴市银城镇步行街附近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弟弟倪金泉酒后带着一把长约30公分的尖刀,来到步行街附近的哥哥家。叫出了哥哥,让哥哥答应他的条件。哥哥不答应。他拔出尖刀对着没有丝毫防备的哥哥朐口,猛刺两刀,哥哥捂着胸口逃致步行街,倪金泉穷追不舍,在看到闻讯赶来的哥哥长子时当着许多围观的的步行街人群面扬言quot ;你过来也捅死你quot ;。又对哥哥说quot ;你不死,今天晚上还来补你两刀。quot ;说完,用塑料袋包好刀别在背后走了。当晚哥哥在德兴市第一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如此作为其原因仅仅是因为步行街附近的一块曾经在70年代被政府征用过的地,因拆迁空闲出来。倪金泉认为是他的并想把它卖掉。哥哥让他给自己房子的留条路。他不同意并让哥哥出钱买下这块地。哥哥不同意。倪金泉就狠下杀手。
  本人倪福根是倪有泉长子。家住德兴市银城镇建筑巷27号,QQ252782419。我父亲抢救费用还有最后安葬的费用都是我们四处借来的。倪金泉一方一点也没有帮助过。那段时间是我这一生最悲惨的日子。我说的完全属实,并且有目击者在公安局有口供。这件事发生在下午3点步行街。有许多人看到听到。我多次去公安局,检查院让协商让他们定为故意杀人罪公检两部门都没有同意。
  请大家评评理。带刀到哥哥家。对准哥哥胸口要害猛刺两刀。哥哥跑还穷追不舍。最后走时还说哥哥不死当晚还要补两刀。这样明显的故意杀人怎么可以只定为故意伤人致死 ?这还叫主观上没有杀人意向 ?那怎么样才叫故意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