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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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够严重的!
对“淫秽物品”,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如此规定:
“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请教这里的达人:既然具体描绘性行为有罪,那么具体实施性行为有罪吗?露骨宣扬色情有罪,色情本身有罪吗?诲淫有罪,淫秽本身有罪吗?
在没有淫秽罪规定的前提下,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规定是怎么个思路?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