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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盗采砂资源情况概述
尊敬的领导您好:
由于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因近几年长期不作为、纵容、袒护蒙阴县蒙阴镇太保庄村民张家亮、张本刚、高安祥(村委干部),非法盗采国家沙资源近十年之久,致使水利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公路桥梁被毁,2007年7月26日,又造成3名儿童溺水身亡的严重事件(他们是张婷婷女12岁、张燕女10岁、张士玉男8岁,详情见附件),事发后,作为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是积极的处理问题,给人民和百姓一个交代和安慰,而是欺下瞒上,掩盖事实真相,不顾老百姓秋收作物的收成,落闸蓄水破坏事故现场,由于利益所驱,加上蒙阴县水利局、蒙阴县国土资源局的纵容、袒护,使蒙阴县河道沙资源采沙、盗沙现象猖獗,近乎疯狂!几乎所有能采沙的地方,都有人在采沙,造成了现在的局面——青山埠电灌站垮塌、橡胶二坝护坡被毁、赵峪桥基础裸露、八里庙子大桥撞塌、潘庄大桥坍塌、北楼桥坍塌、东里庄大桥坍塌、陡山桥坍塌、坦埠(音dan bu)桥护坡被毁,还在沙坑中淹死20余人,既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又给人民群众的生命造成极大伤损害和严重威胁!
1、青山埠电灌站,长近300米,建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是当时集中全县劳动力,人挑手推,在寒冷的河水中,苦干大半年,才完成的水利设施,承担着沿河两岸几万亩土地的水利灌溉,给沿河两岸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是当时除跃进桥以外的,唯一连接南北两岸的交通线,由于现有太保庄沙场非法采沙近十年,造成了该大坝的直接垮塌(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对此也认同),坍塌于2005年,大坝坍塌后,该沙场还继续采沙,又造成2007年7月26日,3名儿童溺水身亡。直至2007年8月5日,山东齐鲁电视台报道“山东省蒙阴县三儿童溺水死亡”事件后,县水利局才下令查封。(照片附后,图一至图十六)
2、青山埠电灌站垮塌后,堤内黄沙下泻,造成上游的赵峪桥基础裸露出近3米,护坡冲毁。(照片附后,图十七至图二十九)
3、青山埠电灌站垮塌后,堤内黄沙下泻,造成上游的赵峪桥旁橡胶二坝的毛石护坡被毁,如不采取措施,还会影响上游的汶河大桥、跃进桥、橡胶一坝…… (照片附后,图三十至图三十五)
4、八里庙子大桥,被上、下游的沙船,两面夹击,掏空基础,今夏一场大雨,上游的几条沙船撞向大桥,直接把大桥分为两段。(照片附后,图三十六)
5、马家良大桥,是连接南北两岸的交通要道,近几年,该桥上下,一直有人在采沙,今夏一场大雨,一条沙船撞向大桥,该地群众反应,基础已经变形,但因最近水库落闸蓄水,水面已到桥底,看不清楚情况。(照片附后,图三十七至图四十七)
6、潘庄大桥,是连接南北两岸的交通要道,近几年,该桥上下,一直有人在采沙,造成桥面断裂,公安机关已下令炸毁。(照片附后,图四十八至图四十九)
7、北楼大桥,是连接南北两岸的交通要道,近几年,该桥上下,一直有人在采沙,已经坍塌。(照片附后,图五十至图五十三)
8、东里庄大桥,是县级公路主桥梁,由于疯狂挖沙,桥面已断裂。(照片附后,图五十四至图六十)
9、陡山桥,由于挖沙,桥已坍塌。(照片中可看到一七十多岁的老人,正在涉水过河,照片附后,图五十四至图六十)
10、坦埠(音dan bu)大桥,护坡被毁。(照片附后,图六十一至图六十二)
时至今日,国家资源被非法盗采,蒙阴县政府有关部门不管,国家的水利设施、公路桥梁长期遭到破坏,蒙阴县政府有关部门也熟视无睹,就连“人命关天”的大事,蒙阴县政府有关部门也不管,2007年7月26日,3名儿童溺水身亡后,受害人的亲属,先后找到了蒙阴县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派出所、区办公室、县信访局、县委办公室,以上有关部门都互相推诿,不管不问,后经受害人亲属多次上访交涉,应受害人亲属强烈要求,2007年7月31日,县委、县府同意成立调查小组,成员是:县信访办孟局长、县政法委书记、县开发区委书记苏永清、县开发区民政处主任张春生、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李健;口头答复是:“一、作为灾难灾害,你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件事,起诉这个挖沙的。第二、家庭确实有困难,从民政上给一定的补贴。第三、作为挖沙的,责令他限期把沙坑填平,……在法制、打官司的前提下,确实需要法律中心援助,但前提你们必须得告,我不能给你们代理,只能给你们协调”。但是对挖沙肇事者是谁都缄口不言,对查封的谁的采沙工具,也是不提,并且——对所答复的三条,一条也没落实!受害人亲属去过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证实此采沙点属无证非法采沙,案发后仍采沙不止(有现场采沙录像)县公证处于2007年7月27日做了现场公正;山东齐鲁电视台于2007年8月5日在《每日新闻》节目中予以报道。齐鲁电视台在新闻报道时说,就此事将继续追踪报道,齐鲁电视台新闻报道组在2007年8月7日通知受害人亲属——跟着记者到蒙阴县去追踪采访,(后据说蒙阴县政府托人在省委宣传部做了手脚,该人打电话不让齐鲁电视台继续报道),追踪报道不了了之……!
受害人亲属在2007年8月14日,和律师一起去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挖沙肇事者张家亮、张本刚、高安祥及其连带责任人蒙阴县水利局、蒙阴县国土资源局、蒙阴县蒙阴镇太保庄村民委员会提起诉讼。(不予立案,受理期限内没有答复)
2007年8月27日,受害人亲属又去蒙阴县人民法院对以上肇事者提起诉讼,该院的粟庭长还是不受理。
2007年9月7日,受害人亲属按法院的要求,第三次对肇事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仍无结果。
2007年10月25日,受害人亲属第四次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刘连勋庭长询问此事,法院还是不受理,至今毫无结果。
2007年11月26日受害人亲属又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方民院长、刘连勋庭长分别寄去一套完整的资料,并在2007年12月3日、5日,打电话询问,至今仍无答复。
因上告无门,事情在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受害人亲属先后给山东省省长于2007年8月10日至2007年10月26日共发信10次上访,给山东省信访局局长于2007年8月11日至2007年10月26日发信9次上访,虽然省长和省信访局长已经把信件转送下去,但蒙阴县政府并没有把上级领导的指示予以落实、更没有对所发生的严重事件予以足够重视。
蒙阴县面积1605平方公里,53万人口,蒙阴县曾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科技先进县”、“全国科普先进县”、“全国果品生产十强县”,把这样一个全国样板县,交到这样一个县政府领导班子的手中,党和国家能放心吗?!蒙阴县的广大人民群众能相信吗?!古人云: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政府如不作为,社会谈何和谐?
我认为:蒙阴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行为,对国家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所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更与中央所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等一切指示精神相违背,如不尽快予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恳请新闻媒体给与关注和支持,还地方一片净土,给老百姓一条活路!
(详细资料及有关证据,请您看过材料后,我专程送往北京)
张 峰
电话:13361096136
2007年12月5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