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城区交警中队及交警陆锋违法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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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丁建东实名举报交警陆锋,在处理本人在二O—七年的交通事故中,故意篡改事故现场数据,为了袒护对方,谁意使用法律程序,在明知对方有伤残医疗费用十九万元的情况下,违法使用简易程序认定事故,其不用—般程序是剥夺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至使举报人不能行政复议复核,如若用一般程序交警的违法行为就会暴露,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只轻伤财产损失在三万元以内方可使用,然而交警更加严重的是为了袒护对方,境然偷改事故现场数据,造成事故不符事实的认定,这种弄虚作假违背事实,谁意加害举报人的违法行为,是土匪强盗行为,身为执法者交警陆锋理应秉公执法,公正、公平处理好每起交通事故,反之执法犯法,知法违法,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任意制造冤案,本人恳请相关领导立案审查违法交警陆锋,还举报人—个公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