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十问赣榆区龙河派出所长宋中波
  (一)2018年5月,案中案之拆房案。为什么通风报信让拆房女人躲起来后出警到白石头,不肯到拆房现场拍照取证?为什么拒收老人亲自提交的《被迫按手印声明》?
  (二)6月,案中案之毒妇打人案,老人亲眼所见又有现场录音。一次又一次让老人按手印,还说证据不足不予处罚。到底要多少证据才算足?钱权交易串通好了何来口供?
  (三)6月23日,长子被次子打倒夺走手机,打110报警,接警后只是电话询问一下未出警。而30日没有发生警情,为什么对毒妇请来见证养一年的“报警”有求必应?
  (四)7月30日,报虐待致死案。电话通知毒妇躲起来幕后纠齐人马后,拉长子到白石头村。为什么现场处警只旁观了一分钟,录下次子率众围打长子的视频就甩手而去?
  (五)9月20日,报案50天(程序违法)才基于次子的虚假供述作受案笔录。为什么拒录两个阶段的虐待事实?为什么拒收书证、照片和录音证据?为什么不给受案回执?
  (六)9月30日,报案两个月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盖了旧电子公章令人生疑。为什么在表面上网上报立案而实际上网外报不立案?到底有没有分管副局长的签字?
  (七)2019年夏天,亲自网查历史天气,老人死的那天是当地全年最热之日。明知热死于无人住过楼后货库的虐待事实需究刑责,却装聋作哑不立案,不是包庇是什么?
  (八)2020年6月,接到知情人士旁证的直接指向谋杀的核心物证线索。为什么不去案发现场提取物证,却抱着诉访材料找控告人的兄弟姐妹谈话,让次子逼长女串供?
  (九)9月,春秋笔法的答复,码了一大堆字没有正面回答质疑,还拿检察院不是立案监督文书的信访答复当挡箭牌。为什么死守2018年“无犯罪事实”的错误定性?
  (十)次子亲口说花了十多万,那么到底收了多少万?一对一收了多少次?最多的一次在何时何地?到底是利欲熏心陷到深处难以自拔,还是被次子二人套牢了无法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