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到了恐怖袭击
文章目录
非我滥用敏感,我确是遭到了袭击,施暴者非官方定义的恐怖分子,而是人民用血汗养活的一群无良法官。本人是冤假错案的受害人,为觅公正求诉上访15年,由于不接受法院方面以经济救助方式了结案件而再行上访,惹怒了高中两院官员,两院导演了一场重新审理的骗局,以之报复。我被错案折磨了15年,期间,历经拘留、劳教、游街之蹂躏,十几载奔波京冀,家财荡尽,妻亡家败,病魔附体,孑然一身。我都这样了,他们还要再踹上几脚,害得我数病齐发,还险些丢了性命。是谁提名选拔的这群丧尽天良的官员?!
通常,遇特大惊喜就抽过去的人极少,而我就是那极少数之一,试想,十五年凄风苦雨终于迎来错案重审,其喜悦非言语能表,当折腾一通后方知是场骗局,精神打击犹五雷轰顶,转天住进医院,皮癣也随之复发(图A)。法院官员实施的袭击对我身心予以致命摧残,虽不是国际上公认的恐怖分子,但在民看来,他们就是最缺德的恐怖分子,其一,其实施了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二,为之进行了组织策划,其三,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打击和财产损失。为此,本受害人强烈要求追究原河北省高院院长高勇责任,追究原承德中院院长杨宝森责任,追究高中两院官员不作为责任,彻查实施报复的一应官员,清除混入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本案原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河北法院系统一过手竟变的复杂起来。抗战胜利后,(为抗日我家两死一残)热河省政府于1947年分予我家一处宅院,1954年重新给焕发了契证,即650号契证。为奖励抗日有功人员,热河省政府又于1951年给我家购置了一处宅院,发予687号契纸。兴隆县商业局非法占用我650号宅院,河北法院系统在没有任何合法证据支持下判决为两个房证为一处宅院。最令我家不能接受的是,我父韩永海因汉奸告密被小鬼子抓住打死过去,后被党组织营救救活,河北法院系统竟采用日伪署长后人假证,虽不能确定告密者是谁,为了支持地方政府恶政,连国际道义都不顾,不论主观愿望如何,河北法院系统确实为被毒杀的小鬼子报了仇,让走在黄泉路上小鬼子恶魂得到了慰藉。
下午最高法报告面世,先发。看看怎么清除法院系统害群之马。
http :zhenzhumami。blog。sohu。com301027961。html
http :zhenzhumami。blog。sohu。com301042837。html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