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方志明、男、232302197502132712。电话、13840211127。2014年3月份我和弟弟方志权在太原街摆烧烤经、摆摊为生。摆好摊位后、第一天就来身份不明人员、对我弟弟说、在太原街出摊、(500/1000)得交保护费。不交就给你打出太原街。因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及相关的收费文件、被我们当场拒绝、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不断受到不明身份人的阻扰和打砸。事后得知为首的人叫于大为、该人长期在太原街地区收取保护费、众多的商贩对他的恐吓淫威敢怒不敢言。2014年3月27日晚上、在我经营时、于大为带领至少50余人手持棍棒、砍刀对我和弟弟进行围攻殴打、在殴打我和弟弟10余分钟、于大为同来的一个人交流后、那个人就带来三个人共计四个人、我被这四个人绑架到一辆白色私家车上、在车上对我就就继续进行殴打、白色私家车行驶大约40分钟左右、来到沈阳市和平区浑河西站派出所、在派出所后我得知对我进行殴打挟持的一名男子系该派出所民警交史志刚、其余三人都是史志刚带来的社会无业人员、史志刚强行对我身体检查并强迫我验尿、验尿结果我没有吸毒、但史志刚没有将我放回。而是将我关到铁笼里直到次日16时多才将我放回。浑河西站派出所的所长强迫我在他们准备好的材料上签字、并把绑架变为传唤。在浑河西站民警史志刚对我绑架、挟持过程中、我身上仅有的2000多元现金和一个玉佩被其抢走。并未向我出示任何有效证件查扣清单和手续。于是我和平分局控申科反映情况、4月4日和平纪检部门一位姓的警官接待的我、告诉我纪检部门会查。他说半个月给我解决。4月29日我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办案人员不在。4月到6月我多打电话询问、接电话人员、答复是办案人员不在。从此以后我就再没有接到任何回复。我多次去了控申科和市局、在6月份和平分局徐局长接待了我、但对我的举报的问题没有处理意见。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多位领导接见我、但对我的问题依然没有处理意见。在这之后我又多次找到找到相关部门投诉反映情况。在多次反映无果情况下、我去市局反映情况当日并将我拘留。和平分局浑河西站派出所的张克所长还威胁我说分局领导和王所长只要不上访就不拘留我、上访就拘。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浑河西站派出所的民警史志刚身为人民警察不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滥用警察权力对无辜百姓进行殴打、并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进行搜查检验、给无辜百姓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了严重伤害、其行为不但违纪更触犯了刑法、涉嫌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在接到我多次申诉和控告后、对我反映的事实和相关人员不予调查、不予处理、明显行政不作为、公然包庇和袒护相关违法责任人、百般抵赖、不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公然对公民非法拘留。事实有照片及视听资料为整、沈阳市3月29日多家电视台报道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不成、小商贩打成重伤、商贩被绑架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