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病拒绝住院治疗,令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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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3次诊断为精神不正常的人在拒绝住院的情况下,还当了律师?代理的案件竟多达200余件!
此人叫李浩,不但隐瞒病史,还通过手段获得律师资格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当了11年律师)。
早在1999年他在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在2002年,两次在河南省信阳市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且住院;在2020年7月12号在北京市安定医院诊断为妄想症,院方要求住院,却遭家属拒绝。
2013年李浩与另外两位律师组成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要职。从04年开始执业,且执业16年来,特别在该所担任要职七年中,多次做出不合理行为,以律师身份代理当事人出面述讼。担任律所要职,以精神病为由,在相关单位有关系下,其不良行为竟进行了长达十多年之久。
李浩病情很严重,却依旧继续做着律师的工作,就李浩目前的精神状况无法确定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李浩拒绝北京市西城相关单位对其述讼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在2020年11月16日相关单位作出了驳回决定。
且真实情况如下:
李浩在没有至于做精神病相关鉴定,不能确定的精神状况的情况下,且西城相关单位由于李浩拒绝西城相关单位对其进行精神鉴定,已经驳回李浩起诉的情况下,仍于2020年11月30日,在(2020)京0102 8189号案件中为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述讼行为,导致北京市西城区相关单位错误又接受了李浩的立案行为,是不合规矩的;
李浩一边执业,接受着委托并代理出面;一边又以精神病为由,拒不配合北京市多个相关单位对其不合理行为的立案查处。致使多个相关单位对李浩及浩盛律所不合理行为查处工作,从规定的60天的期限拖至了一年有余,严重超出了规定的办案期限;还有,李浩为逃税,通过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开具票据等方式,欠缴税款多达1800万;
自从2019年12月6日知情人向北京市西城区相关单位受理投述,对李浩及浩盛律所立案查处至今,李浩弄虚作假,向该单位提交的部分委托代理合同均为免费代理,其中包括依法不得风险代理的案件,而且李浩代理的近200余宗案件无法提交代理合同,更是无法提交票据,无视颁布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必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必须出具票据的法规要求;
4、明显作假的律师见证,坑害当事人;
5、就李浩及浩盛律所的不合理行为,并非在2019年才露出来,早在2018年以前浩盛律所在北京市海淀区营执业期间就受到多次投诉,2018转到西城区后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2018年5月12日因为争夺当事人与一女人动手,被北京市新街口下相关单位关了数日;
6、在2018年律师年检中李浩被评定为不称职,其后不合理行为仍在继续,然而在2019年的年检中顺利过关,被评定为称职,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7、恶意拖欠工资,当劳动者要求李浩给工资时,以报假警的方式抵赖,多达20余次的报假案。更有甚者为打击报复,在相关职能单位以诬告的方式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在李浩的不合理行为在立案查处期间,竟以精神病为由拒不配合调查,反而数次拨打12345,想扭曲事实真相,推卸责任;
8、派社会人员负责律所内外治安,并提出郑重声明,加盖所章,公布于社会。据合伙人称,见李浩病情较为严重,头都抬不起来了。但李浩至今仍然在坚持在律所,继续从事着律师工作。
从2019年到现在,李浩仍在理所当然地做着律师,不良行为仍在继续,恳请相关单位彻查此事,依法问责相关人员!同时,帮当事人实际解决问题,弥补造成的损失。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