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在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泓盛名居二期认购了一套住房,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但是开发商(廊坊瀚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迟迟不通知网签及签署正式的购房协议,后经了解得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遂找到其要求退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18年6月对开发商(廊坊瀚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同年12月底,二审法院判开发商(廊坊瀚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连带责任人金克广退还我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但开发商并未履行生效判决。
  我遂于2019年1月份向永清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没有想到所谓的强制执行却是另外的很坑的套路,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该开发商无视法律的尊严,在法院的生效判决下达后,拒绝执行法院的生效的判决,可是法院却没有将其列为失信人名单,而且据了解得知,该开发商公然利用法律为自己大肆揽财,骗取银行贷款,坑骗施工方及业主,转移财产等非法行为,监管方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次,该法院的某法官故意拖延、串通开发商乱作为及不作为:
  (1)我们2019年1月份申请强制执行,该法官于4月份才给我们立案;
  (2)假意哄骗我们与开发商签署调解协议,可是签署调解协议后,并未获得退款,然而执行却中止了,法官无责,逃避了监管,为此多名与我一样起诉的业主中招,法官的套路够深。
  (3)开发商的账户不去查,金克广作为连带责任人,名下有多家公司及车等财产,法院也不去查,只告诉我们说,只能拍卖我们自己认购的那套房子,如果卖不出去,这个房子还得我们业主自己出钱买。说到这里是不是很讽刺,如果我们能要这个房子的话,当初我们为什么费死劲要退房?为什么费死劲打官司呢?
  (4)如果拍卖房子后退我们房款也行,可是,法院拍卖房子的价格并不低。按相关规定,二拍的价格可以比一拍低20,三拍可以再低,可是,法院从一拍到最后一次拍卖的价格,才比一拍低400元m2(感觉法院象是在帮开发商卖房子呢???),就是连低5还不到,这样的价格怎么可能拍卖出去呢?所以之前比我们早拍卖的业主接连三次拍卖后,房子并没有卖出去。
  (5)如果房子拍卖不出去,那么只能给我们业主抵债,如果业主不要,那么房子转一圈后,再回到开发商的手里,开发商毫发无损,不仅他们的财产没有损失,而且还可以保护某些人不上黑名单,我们业主毫无办法。
  至此,从2016年到现在,四年的时间了,我们也找过当地的官员(然并无卵用),官司也打了(我想知道法律是不是就是),多次往返永清,身心疲惫,可是却没有什么结果,目前我们生活窘迫,负债累累。
  请相关部门,尽快惩治不法份子,还法律一个严肃公正,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还我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