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沈军(副所长)和办案民警曹毅(副队长)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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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沈军(副所长)
电话:15966776127
被举报人:曹毅(副队长)
电话:15966771949
事情经过:
一,14年1月份,我老公武华哲(已于2020年6月29号去世)被开发商杨飞(老赖),以做工程为由,骗走100万工程保证金,为了再次收取保证金,杨飞把工程另包他人。工程未做,保证金拒不退。,高额利息致使我老公资金链断裂,为还债不得不把一套房屋卖掉。债主还是不依不饶,我老公已是心力交瘁,于同年七月份突发脑溢血。
1,出院后再次找杨飞讨还保证金无果,反倒又一次被杨飞及其大舅哥(刘燕武)合伙陷害,他们郎舅两个分工作案,杨飞拿走我老公一张建行卡,刘燕武往卡里转了40万,钱杨飞如数取走,刘燕武多次带黑社会到家里,采取暴力手段逼迫我老公还钱,喷漆撬锁非法拘禁、上门打人、第一次因找不着我家具体位置把楼上邻居(毛加国)锁撬坏,农历小年和大年三十都不放过,这样的遭遇持续三年之久,多次报警,因刘燕武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有人根本不管。
2,15年4月18号,刘燕武带一帮黑社会,把我老公挟持走关起来至到凌晨,胁迫写一张欠条61。6万和还款计划才放其离开。随即到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刘燕武捏造事实,说给我老公了20万现金,买通了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法官郑隆田,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更没有证人证明的情况下,郑隆田个人渣如数采信,判61。6万夫妻共同债务。
3,执行期间,因超强公司一房多卖,导致我家办不了房产证拍卖不了,刘燕武就通过暴力手段逼我们搬出,几乎每天晚上喷漆堵锁。15年11月26号,我带着监控室录的视频和刘燕武要挟我的信息,到朝阳路派出所报案不管。王姓民警跟我说:我家门外是公共区,我只能证明刘燕武到了我家门外,并不能证明喷漆撬锁就是刘燕武所为,说必须当场拉住才能处理。我只好买一桶涂料和一箱香蕉水放在家里,他晚上喷我早上擦,三天两头换锁,这样的遭遇持续三年之久。
4,16年1月5号,刘燕武喷漆时被我当场拉住,他用喷漆罐把我头部砸的血肉模糊,有一伤口3。5公分深见骨,缝合七针。民警从我家里把刘燕武带走,之后说我没有证人证明伤是刘燕武打的不处理,我找了三年,多次被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谩骂还差点被打,我老公和女儿为了给我讨个说法,十堰、武汉、北京以及湖北省公安厅多次信访举报。
5,至到18年8月份,副所长(沈军)才通知我和我老公把我带到派出所,说让刘燕武给我拿一万元药费(当时住院花12000千多)并给我赔礼道歉,让社区救助我两万,还要签一份协议,让我女儿给他们洗访。因为那时候沈军还在帮刘燕武开脱,说我的伤是在门把手上挂的,我拒绝了沈军的无理要求。
6,18年9月底,办案民警(曹毅)通知我老公到派出所签字,说刘燕武已经拘留了,随后有好心民警告诉我老公,说沈军和曹毅作弊,刘燕武根本就没有拘留。我老公找曹毅理论,他说刘燕武做了!心脏搭桥!手术不能拘留,帮刘燕武逃避责任,我多次要求看刘燕武的病例,曹毅始终没让我看。
二,湖北省超强房地产有限公司入室抄家,曹毅不作为压案不立,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
1,因刘燕武案引起,18年6月份,超强公司以董事长王一冲为首六个人参与,趁我不在家时,雇佣他人,一个晚上把我家财物全部拆除搬走。我报警后,办案民警(曹毅)压着不立案,我老公多次与其交涉,才于三个月后把搬走的财物还回。清点时发现购房协议和车位使用证丢了,同时丢失和损坏好多东西东西,被褥和衣物在地下车库过了个梅雨季节,全部发霉丢掉,我老公在派出所一一做了登记,曹毅拒不处理,更没有追究超强公司任何责任。我在朝阳路派出所和公安局信访办找了三年,多处信访局举报。6月28号,我终于收到了立案告知书,但我老公却再也看不到这份迟到的立案通知。
三,杨飞不退保证金还打人
1,2021年1月3号,我找杨飞要保证金,门都没让进,杨飞和刘利娟两口子把我推下楼道一起殴打,打完了报警说我私闯民宅,民警到场后根本不容我说话,维护两个恶人。
2,办案民警曹毅为了包庇杨飞和刘利娟不择手段 ,跑到我家小区门口,要病情证明原件,我女儿给他送病情证明时,他留下了复印件。曹毅找借口说:让我把原件给,他拿去复印四份,我知道曹毅要毁灭证据,在家里复印了4份给他。之后,曹毅就一直推脱,伤情鉴定没出来,又说杨飞在武汉,他要到武汉找杨飞。
3,3月22号,我向政法队伍整顿教育第三指导组举报朝阳路派出所不作为,。4月份,曹毅通知我到派出所,他把杨飞择的干干净净,说我与刘利娟相互殴打我受伤,为了帮杨飞逃避责任,曹毅跟刘利娟统一口径。受害者成了殴打他人嫌疑人,给我行政处罚。
4,我又一次打电话给政法队伍整顿指导组,5月8号,曹毅又通知我到派出所,说考虑到我殴打他人情节轻微不予处罚,罚刘利娟400元钱,还是把杨飞择的干干净净。
5,我老公在世时,以杨飞与刘燕武合伙欺诈报案,曹毅没有立案,连一纸回复都没有。我于三月份,又一次以杨飞与刘燕武合伙欺诈报案,并请求调取银行原始存根,曹毅说是他的权限,至今无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曹毅一次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责任,他以权代法、公权私用、是谁赋予了他这种特权?公平与正义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上述若有不实或存在诬陷,本人愿接受任何处罚!我的电话:18086252795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