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市JS银行某行长张,在其担任行长期间, 自定条例,要求所有信贷客户必须额外付出代价,作出相应贡献,并经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最后再由其本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放款。证据很多,都有其亲笔签名(附图一张) 。原件已寄往银监总会。
  这种事本来司空见惯,但是若发生在低级别员工身上, 那定然被上纲上线,绝对被处分和重罚, 被开除也不奇怪。
  但是张是行长, 银监敢不敢办——准确说是愿不愿办,那就不得而知了。
  咱老百姓拭目以待, 看看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