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纪委领导:
  我是河北省交通厅高速集团邢衡邢台处职工苗高伟,曾于2019年12月20日逐级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处长马进会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纪律处分条例和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
  一、2019年2月14日,马处组织在邢台市五星级酒店万峰大酒店开会,并在会后与会代表集体在万峰大酒店吃饭,马处已经向上级领导承认。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第二条切实改变会风,属于十八大后不收手的。二、马处说从2019年1月份由下发薪改成上发薪,是否拖欠职工一个月工资将近200多万,200多万究竟去了哪里,拒不出示当时的工资明细。三、马处说只发123这3个季度的季度奖,没有第四季度奖,难道早晨中午吃饭,晚上就不吃饭了。第四季度奖将近120多万去了哪里。四、在我逐级向中纪委反映问题后,马处非法扣除我的工资和奖金1万余元,第一个月发了327元扣了4000元。第二个月发了535元,扣了3800元,还扣了我奖金3000元。是否违反中纪委条例。属于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五、按照全国总工会和河北省政府要求我们一线职工应当发放高温津贴,马处却说在绩效里,我有证据证明他在撒谎。六、我曾于2019年8月20日向省高管局提供证据,被马处派人截回,后于8月22日派人前往我妈家和我家我岳父家进行恐吓。导致我妈受到惊吓住院直到2019年10月12日去世。
  马处说我在河北省随便告,可见马处后台之硬,关系之广。作为一名老兵我无法理解,究竟谁是他的保护伞,让他为所欲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我有相关音像资料等证据,证明我所言不虚。
  恳求中纪委能够派专人介入,替我们退伍老兵主持公道。若有战,召必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