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都市报:警察身份不是滥用公权的“护身符”———驳众多挺官枪手(转载)
  
   华东都市报:警察身份不是滥用公权的“护身符”
      民航和空警何以如此嚣张?恐怕在于其自恃垄断地位和“警察”的特殊身份,习惯了我说多少钱就多少钱、我说你是犯罪分子就是犯罪分子的霸道和缺少监管之后的放纵。正是在这样一种心态下,最终导致了所谓的警察在飞机上的肆无忌惮,重庆分公司空警在飞机上无理殴打西南政法学院老教授而得不到任何内部和外部处理,以及对王廷江无理拷押遭到正当自卫后喊冤叫屈。
    
      国航重庆分公司殴打西南政法学院老教授和山航空警“拷押王廷江事件”还反映出空警滥用公权与人大代表豁免权的“角力”。民航飞机上的空警有绝对的权力制止在飞机和机场上的危及安全的行为。而我国《警察法》虽然赋予警察一定的绝对权,但其前提是空警首先应该是严格执法,而不是滥用公权,还要带头守法。执法权是为保障其行使职务而设,并不等同于空警可以随意执法,法律中也并没有“警察说你有罪就是有罪,没有罪也是有罪”的条款。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殴打老教授的时候也罢,在拷押人大代表或者普通农民的时候也罢,这位来路不明的(据说是通过关系安排的内部亲属)空警的思想境界距离“警察”其实已有很大的差距。
    
      警察的身份不该成为一件“黄马褂”,更应该是一环“紧箍咒”!身为警察,这位空警的行为通过媒体披露在国内外已经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现在不是这位空警和民航能否值得同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之规定,山东省公安厅和检察院是否开除其职?重庆市公安局是否开除那位随意殴打老教授的空警的公职?不妨拭目以待。
    
    来源:《华东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