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家父今年70多岁了,他今天将他的两轮电动车停放在重庆大学城尖顶坡附近的定车位上,办完事回来发现爱车的车棚没有了,(他说周边车位上停放的大概一百多台车都被拆除了雨棚)。工作人员对家父的车辆采取了暴力方式都用上切割机了,经我检查发现车子左侧的反光镜被切割了可螺杆还留在把座里边,这直接导致了把座报废,车子没了左侧的反光镜又是70多岁的老人使用,这能叫人放心吗!!!,电视说也有过报道其他城市的交警在道路上设卡现场文明执法给广大驾驶员宣传并帮助拆除电动车雨棚,要是这种情况下我能理解,毕竟警察是执法人员,全过程也是在我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的。可你一个街道办事处、你有什么权利处置大家的个人财产,还是在广大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摸摸给人家拆了,对车辆造成的损坏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