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市长热线
  竹山县政府,柳林乡政府两级职能部门和竹山移民局在龙背湾电站在建时不作为乱作为,涉嫌伪造《鄂政涵(2009)308号》详见图片。如果没有伪造且该文件请举证说明该文件的合法性,具体原因如下:
  我属竹山龙背湾电站移民:
  龙背湾电站项目由黄河小浪底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汉江集团联合开发。2010年底开工建设装机18万千瓦,占农用耕地1273。7公顷,水库总投资24。6456亿元。8亿移民安置补偿资金去向不明,竹山县、柳林乡两级政府打着扶贫开发项目为由,制定极低的拆迁补偿标准,对龙背湾电站近5000移民实行像征性安置补偿。截流巨额安置补偿资金至拒今不兑现。
  龙背湾电站移民总负责人县委书记佘立柱〔现任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长、法人代表龚举海〔现任竹山县委书记〕;副县长,总指挥长唐泽斌;驻京办主任陈建平〔现任竹山县人民政府县长、法人代表〕。
  移民期间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在移民期间和柳林乡政府相关责任人联合公检法、国保大队、移民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无视国家法律、中央规定、以权代法对移民恐吓、威逼扬言有足够的专项资金有意外伤亡指标,在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暴力强拆致使多人服毒、一人上吊自杀。
  竹山县政府相关责任人打着所谓维稳的旗号对向有关部门揭露举报的移民实施拘留、非法拘禁关押等手段〔2011年移民期间本人被关押在竹山民兵训练基地14天(并同时下达拘留8天的拘留证)遭到政府领导、保安、警察的体罚、侮辱殴打。还有人扬言不怕你们告县领导省里都有关系你们告到那都没有用,就是多花一个亿也不会给你们决绝任何问题,不行就关判搞错了有国家赔偿。在我被关押期间以夏树应,(时任竹山县常务副县长,现任十堰交通局运输局局长)陈应洲,(时任移民局局长,现任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柳林乡书记陈国华(现任不详)等带领公安等数十人强制限制出行(断路)、胁迫威逼我年迈的父亲和患病重残的母亲在腊月初七强行拆房,〕来达到强拆目的。本人因在移民期间举报投诉过县乡两级政府至今都还在监视监听,威胁(前在竹山宝源绿松石矿上班,矿洞上班本就属于高危行业恐报复遭遇不测)对我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不敢在继续上班。
  他们背后的“靠山”是谁?是什么能量让他们如此胆大妄为有恃无恐。在武汉封城疫情的当天1月23号(腊月二十九)竹山公安局王某警官,原户籍地的武某主任通过短信,私人电话,110电话等方式恐吓威胁删帖王某警官还扬言可以随便判我两年,说我攻击了他们的领导,这还没有完房县化龙派出所两位民警和古城村的民兵连长到家调查取证。更不可思议的是在5月12日竹山公安局的王警官一行5人在此来到家里将我传唤到化龙派出所盘问几小时后要求我申请删帖,并安排化龙派出所在随后的几天立在次上门监督我删帖。这给我原本惶恐不安的心在捅一‘’刀‘’。给底层老百姓条活路可好?
  投诉请求: 
    1、请求相关部门裁定龙背湾电站征地批复是否合法。
  2、追究相关责任人实施暴力强拆先移民后补偿的违法行为。责今启动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追究相关责任人打着扶贫旗号制定极低拆迁标准,弄虚作假截流巨额移民安置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彻查截流资金去向并责令提高移民拆迁补偿、安置补偿标注并足额补偿到位。          
  4、追究相关责任人以权代法非法拘禁关押、监视监听移民上访人员的违法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达到以下标准,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请责令有关部门深挖龙背湾电站背后的腐败,有无官商勾结,彻查相关责任人的人事背景有无高级别的“官”伞保护。
  依据国务院471号《关于完善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和安置条例》和【2009】46文等关规定,作为县乡两级政府,应依法为投诉人妥善安置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政策合理补偿。 针对竹山移民局在微博的回复不予认可,其中提到关于龙背湾征地批复说不容也不需要疑虑(详附件)。我想说我是龙背湾电站移民这关乎我们的切身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我被在竹山民兵训练基地关押14天,时任县领导夏树应(常务副县长),陈应洲(移民局长),柳林乡书记陈国华,公安民警一行几十人胁迫年迈身患重疾的父母在腊月初七拆房这是不是强拆?〕凭啥不容我质疑?当时移民局给我的鄂政函〔2009〕308号文件这只是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龙背湾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批复。省级人民政府对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竹山龙背湾电站装机18万千瓦,占农用耕地1273。7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征收以下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之规定,水电建设征地应由国务院批准。目前为止没任何单位提供由国务院批复的征地文件。有没有?如果没有那龙背湾电站项目有没有可能涉嫌违规上马,征地批复手续有可能涉嫌造假,不合法或者根本没有。假设如果是这样那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何来合理合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项目审批合不合法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做为我们老百姓并不在意,我们在意的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合不理。由没有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龙背湾电站移民自主择业没在集中安置点选择无土安置的土地补偿标准人均八千,有的还没有(不是原始住户的没有划分土地的),既然你人均那人人该有吧?土地按人均山林地你们人平均分配了吗?有的没有,有的几百、几千、几万、十几万的甚至更多是不是有这个情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就拿竹山潘口电站做参考,请问潘口电站的移民政策汇编你们是哪年制定的?和龙背湾电站间隔多少年?这难道这就是你所谓的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2019腊月29截止前几天,竹山公安局多次通过电话上门要求我删掉了关于龙背湾的帖子(目前为止已经屏蔽封杀我的微博账号贴子,封杀了头条账号,屏蔽了省长信箱),重点是我攻击了某些领导。这些人为谁工作?他们代表谁?该不该追责? 
  1、请求相关部门裁定龙背湾电站征地批复是否合法。
  2、追究相关责任人实施暴力强拆先移民后补偿的违法行为。责今启动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追究相关责任人打着扶贫旗号制定极低拆迁标准,弄虚作假截流巨额移民安置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彻查截流资金去向并责令提高移民拆迁补偿、安置补偿标注并足额补偿到位。          
  4、追究相关责任人以权代法非法拘禁关押、监视监听移民上访人员的违法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达到以下标准,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请责令有关部门深挖龙背湾电站背后的腐败,有无官商勾结,彻查相关责任人的人事背景有无高级别的“官”伞保护。
  在法制逐渐完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高压反腐扫黑除恶打伞的今天我们底层老百姓有权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揭露或举报一些个人或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或一些不法行经。身为世人都不易,奉劝某些个人或职能部门不要动不动就“抡大棒”,滥用职权把人往绝路上逼。一个称职合格的人民公仆人人称赞的父母官不光要接受党政机关的监督还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还要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