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们和人大代表们都是文盲吗?把与流浪儿童有关的“解救”和“救助”都分不清了吗?他们提议的“强制救助”,是不是在一切救助过程中都要实施“强制手段”,对流浪儿童的打骂就理所当然了?这是不是在宣导暴力?我希望决策者注意:只有在“解救”流浪儿童的时候才能“强制”,而这个“强制”还只能用在不法分子身上,并不是“强制救助”,这有本质区别,其后果不堪设想。

  微博打拐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着,很多代表和委员们纷纷提议,其中一条就是对流浪乞讨儿童实施强制救助,还得到了很多爱心人士的响应。强制救助制度是继孙志刚事件后而废止的“强制收容遣送制度”,为了尊重人们的权利,把收容改为救助,把强制救助改为自愿。
  
  人贩子拐卖流浪儿童害得多少家庭破裂,把拐卖的孩子致伤致残,强迫到大街上卖艺乞讨的画面不堪入目,勾起了整个社会的良知,一股正义之风盛行刮起,也蒙蔽了很多人的双眼,而失去了理智。“流浪乞讨儿童”被拐卖无疑不是成了这个社会的热点,也是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于是委员和代表们就开始跟风,大肆发表建议:对流浪儿童实施强制救助。这仿佛又让我见到血淋淋的一幕,这是不是再向暴力升级?
  
  先来扫盲,告诉大家流浪儿童的基本知识。流浪儿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离家流浪乞讨的孩子;另一种是被迫流浪乞讨儿童;被迫流浪乞讨儿童的产生又有三种:一是被拐卖的孩子、二是被父母强逼乞讨的孩子、三是被坏人控制的孩子。而自愿流浪的孩子大多都是因为家庭破裂,父母离异,教育失衡,贫穷落后,父母管理不当,父母酗酒赌博等家庭原因造成;父母强逼儿童乞讨也是因为家庭原因,这些孩子往往是讨厌回家,讨厌父母。自愿流浪和被父母逼迫的孩子显然不是遣送到父母身边就能解决问题的,他们需要的是一个有爱的家庭和有利于成长的学习环境。被拐卖和被坏人控制的孩子只占流浪儿童比例的5还不到。
  
  “强制”不能用在孩子们身上,不能打着“救助”的幌子给孩子们带来另外一种伤害,这样会勾起他们的反叛,在内心埋下仇恨,就像我小时候遭遇过“强制救助”和“强制收容遣送”一样,内心的阴影始终让我挥之不去,始终被噩梦缠身,始终要不停的压抑和克制报复的冲动,哪怕我在做好事或创办森森孤学院救助过流浪儿童,也不得不以报复社会为推动力……关于我的故事,关于我对暴力的反对和仇视,就不在这里赘述了,具体内容可以在微博文学版块看我27万字的自述《归途野马的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