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fcgirl原创)

  每当联合国基于大多数国家赞成的基础上决定对朝鲜当局或其领导人因犯反人类罪而进行制裁决议表决时,基本上都会因我国在安理会上投反对票而导致这一决议流产。我国反对的理由基本上是“中方一贯主张各国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处理人权领域的分歧,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借人权问题向别国施压。”

  出于自身安全利益角度考虑,朝鲜国家动乱对目前中国是百害而无一利。因此,维护朝鲜政治稳定及保持朝鲜半岛均衡一直是我国对待朝韩问题的外交出发点和立足点。

  然而从国际道义角度考虑,在 三代世袭专制的独裁统治下,朝鲜已经被搞得民不聊生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在这种状况下,我国再继续无休止地为犯反人类罪的朝鲜当局及其金家后代辩护且提供援助,实际上就等于是间接帮助一个专制世袭政权去残酷迫害朝鲜的普通百姓。

  面临这一两难选择时,坚持道义至上才是最佳选择,这一选择对我国目前树立外交领域道义形象尤其重要。对自作孽的朝鲜当局及其执政者而言,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该倒的总是要倒的。当然,为了确保东北边境的安宁与稳定,必要的政策调整与提前防范措施总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