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一位热心环境保护人士的人生悲剧

  

  田继光为什么遭遇冤案

  2015年7月5日 17 :32

  

  每年都会听到大量冤案的消息。身边的朋友,甚至是因为遭遇了这些伤害,我才得以去结交。而我已经结识的不少朋友,要么遭遇过这伤害,要么正在遭遇伤害,要么即将遭遇伤害。

  得知田继光被冤入狱,是在他已经被抓捕将近一年之后。我是万万不会想到他会出事的,因为,比起中国其他的草根环保志愿者,他的多方面的生存本底,都要来得优越。因此,我甚至觉得,他做民间环保的难度系数,要比我的其他朋友要稍微小一些。

  但是我们又一次发现自己错了,我们总是把这个世界想得太善良,把党和政府,把法律和法庭,把看守所和保安,想得太善良。正直而善良的人们,每一次,都是在事情无可挽回的时候,被迫,去做一点点试图转化的动作;其结果,当然是悲上加悲,怒上加怒,冤上加冤,案上加案。最终,都是无力回天地看着,事情一步一步地恶化下去。

  我知道辽宁盘锦斑海豹保护协会会长田继光是被冤枉的,虽然我并不相信,他会有真正冤情昭雪的那一天。

  有一天,在从盘锦回来的火车上,我做了三个简单的分析。

  分析一,田继光会激发某些力量去任性地冤枉他,其核心动力,源于2011年3月份。这一年的3月份,是以田继光为代表的盘锦环保志愿者,率先曝出辽宁要修建的滨海公路的消息。这条星光大道,其中一座特大桥,要直穿过盘锦斑海豹的关键栖息地。此消息引发了全国各地环保志愿者的联合呼吁,引发了大量的媒体报道,引发了几次的政府和民间的所谓对话。于是,盘锦市政府表面上“顺从了民意,愿意保护生态”,声称要把修建的跨河特大桥,往西拐个大弯。但实际上,这边诺诺地表态着,那边却在紧急地补办环评报告。当环保志愿者真申请到环评报告的时候,发现环评报告的编制时间为2011年6月份,上面所有的信息,都在努力替那个根本没有挪位的特大桥辩护。

  分析二,田继光被抓捕的时间是2013年10月份。这一年,滨海公路的其他路段已经修建完成,可以开始全身心地修建特大桥,对付田继光,消灭斑海豹了。某些力量有一个最简单的判断,就是只需要把田继光抓起来,同时,对其他志愿者加大打击和恐吓,那么,当地的保护力量就会瓦解。然后,只要把消息封锁,就可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田继光和斑海豹摁到水底,肆意欺凌。按照中国桥梁工程队当前的施工能力速度,只需要给出那么一年的时间,大桥就可建成。建成之后,纵你有千般本事,万种风情,也无法改变既成事实。大桥只要通车,斑海豹愿意滚到哪里去,田继光是否还有活着的价值,那就只有顺从天命了。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无法成功地实施枉法判决,仅仅就把田继光被控制起来,在司法上拉锯上两三年时间,至少就可为当地生态破坏力量,赢取足够的宽裕保障。

  分析三,即使田继光的“敲诈勒索、职务侵占”事实真的成立,涉案金额不过几十万元。比起中国那些贪官涉案金额动辄几千万几十亿元的“高颜值”来,完全只能算得上个屑小案件。但就是这样的案件,其家属完全无法探问实情,至今不知道背后的动力源在哪里。田继光的父亲田守诚,是中国知名人物,八十多岁了。他是辽宁盘锦河蟹产业的技术攻关突破人,曾任盘锦水产局局长。辽宁盘锦的支柱产业能有今天,与田老先生的智慧、勇气、韧性、品德不无关系。因此,田氏家族在当地也算颇有名望。以田氏家族在当地的人脉、官脉、商脉,在田继光“出事后”,探一下监,了解一下缘由,应当不难。但奇怪的是,无论其家族成员如何的努力,所有的“关系人”,一旦听到“田继光”三个字,马上回避;所有闪耀的灯,马上熄灭;所有吹出的牛,马上收回。于是,田继光在被捕42天后才得以见到律师。田继光被捕一个多月时,母亲愤怒哀伤焦急,去世了,家属无论使出何种办法,都无法通报给狱中之人。除了在法庭上,田氏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无法在其他时间探望田继光。于是,田继光每次出庭,都戴着重重的镣铐。于是,田继光会被在盘锦市抓捕后,指定到大洼县法院审理——稍微懂法律的人都明白,这样可以在终审时,让其走不出盘锦市。这样,盘锦那些想迫害田继光的力量,可以在本区域内,持续为所欲为。

  可惜,形势的发展,让迫害田继光、迫害斑海豹的力量,无法肆意妄为。也许苍天真的有眼,也许公道正理,真的存在于某些卑微的法官体内。

  在另外一次从盘锦到北京的火车上,有人分析了田继光案让有关力量开始感觉到棘手的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当然是十八大之后高举高打的“依法治国”。据说以后的司法中心,将由公安、检察院轴心制,转向法院轴心制。以前,在获得党委政府的授命和眼色之后,公安想抓谁就抓谁,检察院想起诉谁就起诉谁,法院只好依从诸君之意,从来不敢抗旨违命,让审谁就审谁,想判谁就判谁,要求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田继光案一审在盘锦大洼县法院,草草过堂之后,判决书就下来了,依仗两个子虚乌有的罪过,法院合并判决,一共要服刑12年。当时不仅仅家属惊呆了,田继光惊呆了,估计连法官自己也惊呆了;旁听的人,更是惊得魂飞魄散,觉得世界从此变天。

  好在判决发生的时间,是2014年,这一年,法官中心制、案件判决责任追究制,开始有所起色,于是,法官们,身板多少硬朗了起来。有骨气的,也开始观望和迟疑。于是,当田继光上诉到盘锦中级人民法院之后,这家法院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明”为由,发回大洼县法院重审。重审要耽搁很长时间,但至少,给全国人民关注和参与,留出了一点点“公众围观”的机会。现在,大洼县法院每天心急如焚地捧着田继光案,左观右望,不知如何是好。奉承“上面的旨意”吧,但旨意如风,似有实无,似无实有;按照司法逻辑来公正判决吧,那么当庭放人,又不知道是否明里暗里,忤逆了上面哪一个高官权贵。

  第二个原因,是生态文明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江南北。公众开始发现,其实自己是可以保护自己的环境的。公众更发现,其实自己是可以帮助别的环保志愿者一起保护环境的。因此,2015年3月份之后,田继光与斑海豹的遭遇,在全国环保志愿者中,引起了强大的反响。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自己的关心,他们表达出了愿意与田继光共生死,与斑海豹共存亡的信心和勇气。他们开始采用每个人微薄的力量所能表示出来的能力,从四面八方涌向盘锦,涌向盘锦市委书记孙国相,涌向盘锦市长高科,涌向正在繁忙施工和破坏的滨海公路特大桥,涌向斑海豹关键栖息地,涌向那一座座正在发生冤案的法庭。

  第三个原因,是党委和政府内部出现了不同的主张。随着一份又一份文件的签发,一个又一个讲话的发表,中国共产党正在全面绿色化,中国政府正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既然如此,迫害环保志愿者、破坏斑海豹关键栖息地,就成了大逆不道的行为。迫害环保志愿者、破坏斑海豹关键栖息地的人,就随时可被人揭发和检举,随时可被送上生态法庭。随时被公众痛骂,被媒体痛批,被政治对手恶搞。很显然,盘锦在如何对待田继光冤案上,现在出现了至少两种声音。我们期待正能量的声音能够获胜,让邪恶的力量,让破坏生态的力量,永远没有得逞的机会。

  在世界历史上,一个冤案故事,往往会让一个地方、某些关键迫害者名声大振,留痕万古。在全国环保公众闪闪目光的默默盯梢下,田继光案现在已经是辽宁盘锦的一大“千古奇观”。此案将比盘锦的红海滩,比辽河入海口湿地,比丹顶鹤,比斑海豹,更为引发世人的好奇与关注。成为久久谈论的故事和传说。

  如何还田继光清白,考验着冤案制造者们的良心和智慧。我们不相信他们,但我们又只好相信他们。我们不相信盘锦的法律和法院,但我们又只好相信盘锦的法律和法院。

  (2015。7。1 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