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版主:
  您好!

  我是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磁州镇沙营村第四生产队农民,叫李贺,是村民代表。2014年9月6日,村里贴出公告说:“为了进一步修正我村排水管网工程和街道硬化,能够更加整洁完善,由于资金紧张为筹集资金,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村公路南大棚地以永玖(久)承包方式承包给村民耕种,承包村民每户面积0。32亩,价格25000元。亩数有限,如有意者到村委会王增家(交)款,以交现金为准”。我在外打工,第二天回到村里,干部说已经承包完了。其实不少宅基地被村干部提前占下了!
  据调查走访,村干部总共向村民发放了51片承包地,每片是0。32亩,共34亩左右(包括两条预留的路)。这实际是村干部规划的宅基地(有规划图),只是不在“公告”上明说罢了,大家都心知肚明!0。32亩在农村正好是一片宅基地!村干部的这一行为,既没有召开党员会,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更没有召开村民大会。
  更蹊跷的是51片宅基地,按每片25000元计,应收1275000元,但是现在村委会只收了75万元。另外的525000元,哪里去了?多数党员、村民对此非常愤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同时也违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并且触犯了刑律。
  这一顶风违法乱纪行为,侵犯了我和村民合法权益。有党员证实,磁州镇党委委员袁惠龙亲自参加了这次顶风违法乱纪的宅基地发放(参加丈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宪法上载明,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应当高度重视一些乡镇干部与村干部互相勾结,借改革之名,踢开党员、村民和法律闹“土改”、闹改革,侵吞农民土地。
  一次违法发放51片宅基地,这事儿谁来管?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磁州镇沙营村村民代表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