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第三巡回法庭
文章目录
举报的:案由 :彭俭对(2011)鼓邢初字第701号判决书、(2011)榕邢终字第928号裁定书、(2016)闽01邢申6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7)闽邢申11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一案不服,无原告,彭俭无辜被福建福州公安抓起来,严刑拷打刑讯逼供,诬赖彭俭在墙壁上写字骂福建省委孙某。共计8个一寸大的字。非彭俭所写。他们弄虚作假以《诽谤国家、福建省委多名领导》罪名进行虚假刑事公益诉讼,无事实无证据硬判彭俭坐牢两年半。此案是虚假刑事公益诉讼冤案。但客观用申诉法律用语。只能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此彭俭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再审此案,改判彭俭无罪。
这起冤案申诉至今九年,期间被福建中级、高级法院分别枉法驳回。2018年3月28日彭俭依法向第三巡回法庭递交了申诉材料。至今一年多未复查、未立案未再审纠正。彭俭先后多次去第三法庭询问。当时接状法官是楼上01接待室法官,不给受理单,说:“先复查后立案。立了案才能给立案通知书,复查不给手续”。2019年4月彭俭一行两人到第三巡回法庭询问。这次换楼下也换人接待了。这名法官说:“先立案后复查,接状到立案期间,无时间限制。无法律规定,无限期。回去等。
压案不查久拖不决。还堂而皇之振振有词。法院就是嘴大。无限期傻子会等。不等又能怎样。其实与冤案一样。与没申诉一样。等人死后在立案纠正。国家赔偿费法院自然独享。司法腐败应该管一管。
就这样一起刑事无罪申诉的冤狱案件。自2016年至今被公安机关恶意干预司法,申诉人屡次进京到最高两院和国家监委信访室揭发检举、控告举报不成。被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公安局和芦河镇派出所拦截、抓缉、抓控强行带回申诉人居住的。先期是派出所带领当地政府的人。说回去解决。后期就公安派出所,每次拦截强行带回马上找理由关押,找理由审问。只要问后作出笔录就等于有罪。不关起来就不错了。并放话去北京。就抓起来长期关看守所。说真话。我是个孤寡老人。很怕。与当初冤案一样没人管。有人管的他们不这样。村民都对我说公安这是违法。我就去黑龙江省市县纪委监委、公安厅市公安局、政府部门找。接待后都不管说:“登记了回去,再去偷着去”。他们火车、客车、公路拦截追击和在北京随便抓我。我有什么办法。现在只能在家呆着。村书记借我一千元生活费先活着。我求远方,我还能怎样申诉。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