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出天峰 :
  我朱天峰从2004年5月30日被朱天增一家打到家,在自已家被打伤,公安局法医队长收鉴定费,重伤一百六十元,轻伤七十元,一直欺骗压着不出伤情,还做假伤,朱天峰有骨折有血衣照片为证,也有判决书上的证人所证,同是一个国家同是一个法律为啥要对我们做假?去哪里诉讼哪里押着这个案子,已经十多年了,我想问问还有没有公道何在?
  王彩兰的伤是2004年6月5日的,无凭无证也不让判决书上的证人来证,王彩兰根本就没有伤,她检查的伤是软组织挫伤,是一出生就有的,无法复查。
  朱金志没有打王彩兰的事实理由 :
  王彩兰一家五口人打我儿朱金志自己,还说朱金志拿五样东西去打王彩兰,一人怎么能拿五样东西去打,分明是在做假,事实有判决书所证。民事在周口都已经撤销,你们最高法院为啥还要判刑事附带民事? 你们调解给朱金志的父亲朱天峰两万七千元,救济又给三万元,打朱天峰的父亲朱正凯给两千七百元,如果我们不冤,又哪里来的调解?哪里来的救济之说,你们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最高院,说我们冤不冤?
  联系人: 朱天峰 电话:17613309499 微信:1669673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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