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fcgirl原创)

  “党领导一切”的思想源于抗日战争时期党的一元化领导。1942年9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明确规定: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人民团体。改革开放后,党在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时,更是以宪法的名义将这种领导一切的权力赋予了自己,“党领导一切”名符其实地成为了规定我国宪法性质的核心要素。

  所谓“党领导一切”或党的一元化领导,就是党的委员会对党、政、军、民等一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不可否认,在战争年代和解放初期的特殊形势和环境下,由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缺位、缺失或极不完善,党组织的一体化领导体制不仅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曾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然而,在未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和平建设时期,随着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及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建立与不断完善,基于规范和协调工、农、商、学、兵、政、党等方面内部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了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在这种状况下,党起到的角色或作用充其量只是法律法规体系运行时的场外裁判员而不是场内运动员。

  在当今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征途中,死抱“党领导一切”的陋习就是权力极端任性的典型表现。这种权力极端任性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专政的力量,但同时也必将排放更多的、形形色色的权力寻租污染物。总之,死抱“党领导一切”的陋习就是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反腐谋划的巨大蔑视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