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了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 马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结果。上级下属频频“出事”,直到如今自己也沦为“落马老虎”,这一切实在很难全部归结于“巧合”。在通报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措辞严厉:“经查,马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巨额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住宿安排,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的政治生态;追求物质享受,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在案件办理、企业经营以及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至此,一位曾在财政、公安两个系统内干得风生水起的明星官员,彻底失去了往日的光辉。


  2019年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宣布对马明进行调查。在落马之前,内蒙古政坛少有关于马明的公开报道。在为数不多的几次公开报道中,马明除了介绍公安、治安方面的工作,就是表示“对贪腐深恶痛绝”。《人民公安报》2014年曾报道称,马明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郑重作出了不公车私用、不利用职权参与经营活动、不收送礼金、不封官许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七项廉政承诺”。

  虽然话说得漂亮,但马明私下里一直干着“卖官”的勾当。据知情人士向《环球人物》记者爆料,因为“卖官”,马明曾被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副手赵云辉“套路”了一把。上述知情人士称,2017年,时任呼和浩特市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的王永清动起了“买官”的心思,打算花钱请人将自己从呼市交通支队,运作到包头或者其他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城市任局长。于是,他便找到了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

  但实际上,在这笔“官位买卖”中,赵云辉只能充当“中间人”的角色,真正在背后收钱、运作的是他的顶头上司——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马明。当时,赵云辉给王永清亮出了“买官价码”——1000万元。但王永清表示手中“拮据”,没有那么多钱。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终于“成交”:王永清拿出700万元,则可以被调到呼市或包头任公安局局长。

  赵云辉并不是个“省油的灯”,在收受王永清700万元贿赂后,私藏了500万元,只给了马明200万元。马明嫌出价太“低”,便将王永清运作到了兴安盟任行署副盟长及公安局局长。兴安盟是一个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地上不长草,地下没有宝”。王永清不可避免地闹起了情绪。他找到赵云辉,质问其为何“收钱不办利索事”,但赵云辉说:“当初让你出1000万元你不出,只出700万元。700万元只能被运作到这里当局长,什么时候你把那300万元补齐,什么时候调你去呼市或包头。”

  后来,王永清一直在兴安盟的位置上待到了2019年11月落马。落马后面对调查,王永清一口咬定自己当初花了700万元买官。然而后来,马明被调查时却坚称自己只收了200万元。由此,赵云辉私藏500万元贿赂款的事才逐渐浮出水面。而此前,坊间早有传言,说赵云辉“虽然胆子小,但贪婪,拿人钱财,却不替人消灾”。估计连马明都没想到,一手提拔起来的下属竟然贪婪到跟自己玩起了“黑吃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