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甘肃省庆城县印发通知,公职人员不论是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
  看完庆幸还好不在那里工作。因为我现在没事就会喝点,或跟同事朋友,今晚一个人还去楼下串串店整了一瓶啤酒。若以文件要求,只能等待组织处理。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工作期间和公务接待不能喝酒已经成为共识和纪律,深入人心,这是应该,有助于推动干部职工聚精会神干工作,营造良好生态和减少腐败空间,也得到了事实论证。
  但要说八小时以外连节假日都不让喝酒,是不是有点过?管得有点宽?公务圆在工作岗位上再是钢铁铸就,回到家也是血肉之躯,也有七情六欲。难道只讲组织纪律,不看个人需求。我就很想问问制定文件的地方领导,父母家人有个生辰喜事喝点庆祝自古以来都是惯例,现在还要提前申请报批?都是社会人,谁还没个三五知己同学好友,约在一起喝点叙旧又为何又不能?
  重庆好像也有类似的例子,以前听闻有的单位出台规定,三个公务圆及以上在外面吃饭聚餐,必须给单位报备。于是就出现这个的情况,一家三口都是公务圆,下班不想做饭想去外面吃点,还得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请示,同意之后才可以去解决肚子的问题。
  公务圆作为一种特殊群体,承担社会管理职责,是应该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保持法治意识、底线思维和良好形象,但绝不等于非得牺牲基本的人权和自由。某些地方领导打着从严管理的幌子,实则是肆意扩大公权力,突破法治轨道,变相变成一种仁治,都有滥用职权之嫌。
  权利运行和暴例机器的存在是为了抑恶扬善和保障自由。美国警察再厉害,据说也不能随意私闯民宅,否则被主人打死也是白白送命。公权力不能干涉私权利,恰恰是保障后者的天然合法正当。就事论事,在外面喝酒闹事影响公共秩序和其他人身安全,肯定要负责,但下班以后自己家里喝酒,就是喝醉了只要不影响邻居,顶多媳妇看不爽影响夫妻关系,其他也没什么大的问题,第二天该上班上班,有什么必要和值得被约束的?你说怕影响第二天工作,那谁也不是天天喝大酒弄个醉醺醺的,是不是有点因噎废食。
  法治社会,正儿八经的文件除了要讲基本的法理,还要看它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就这条最强禁酒令来看,如何执行落实也是个问题。在外面还有群众监督,到家了那只有靠家人监督。喝酒的男人就要小心,跟媳妇闹别扭了指不定哪天大义灭亲就给你来个举报,古代还讲个亲亲和尊尊,不提倡亲人之间相互举报,也不利于构建和谐家庭和社会。
  最后想说,公职人员也是普通人,不是圣贤也不是神仙,一样食人间烟火,也要拉屎放屁,既要吃菜喝酒,还要跟老婆睡觉,别动不动站在道德高地来实施绑架和说三道四。想要把这个群体管好,有办法,抓好关键少数,规范绝大多数,制度也是必须的,但前提是这个制度必须是好的制度。对待市场和公民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待素质文化相对较高的公务员群体没必要非用各种条条框框事无巨细去约束。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制度太过严密令人喘不过气,只会适得其反。几千年的先人都知道的事情,为何今天的某些领导就不明白呢。